津市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见》
司法部近日印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公证便民利民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津市市司法局高度重视,于2016年10月17日组织公证处工作人员对文件进行了深入学习。
在学习过程中,公证处主任范小杰指出,我们必须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公证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服务为民,建立健全便民利民长效工作机制,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公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公证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切实提高公证便民利民水平。
在加强便民利民工作的具体措施上,津市市司法局将从以下方面着手:1、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现有的公证法律服务布局为基础,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证法律服务联系点,将有限的公证法律服务资源向社区和农村偏远地区延伸。2、推进公证机构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把公证机构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作为开展公证便民利服务的重要突破口,规范公证机构服务窗口建设,印发各种便民手册,加强公证机构窗口形象建设,增加公证工作的辨识度,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3、组织开展公证进社区活动。不定期地开展“公证进社区”活动,为社区群众提供公证咨询服务,让市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公证服务。4、持之以恒抓好公证质量建设。通过强化质量至上的服务理念,从解决影响公证质量的突出问题入手,强化监管、规范执业活动,建立相对完备的公证质量标准体系,全面提升公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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