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出口洲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
2016年8月16日20时许,家住安乡县安丰乡出口洲码头的八旬老汉朱长安步行至安丰乡出口洲桥时,不慎从桥上摔下致伤,当即送往县人民医院救治,因伤情过重,随时有生命危险。朱长安之子朱传兵先后找到社区和乡政府,提出桥梁存在安全隐患和管理瑕疵,乡政府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出口洲司法所在得知情况后,积极介入,先是查清了朱老汉摔伤的详细经过,然后到县交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查询该桥梁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在理清脉络以后,司法所一边向当事方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边与涉及到的多方进行沟通与协调,通过3天的多轮调解,最终商定以社区救助的名义与朱老汉签下协议书。
8月23日下午,多方委托社区将18000元的款项全部交付给朱老汉之子朱传兵,朱传兵当场表示接受协议,且息诉息访。
至此,案结、事了、人满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