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夹山司法所:“四举措”开展
为最大限度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夹山司法所本着“应援尽援、能援多援”的工作宗旨,多措并举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这一“惠民工程”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加大《法律援助条例》宣传。通过各种宣传月、宣传日、节假日在夹山镇利用赶集人流量大的时候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知晓程度。
二是业务接访受理不走形式。对于符合规定且手续齐全的申请人,进行初审登记并积极与县局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尽快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当申请人不符合受援条件的,引导其通过正确的途径解决问题。
三是尽职尽责,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从今年年初开始,夹山镇枣峰村的村民贺某多次去镇政府寻求帮助,镇政府要求司法所为其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司法所几次到她家上门走访调查发现,贺某的丈夫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现已送往雁池精神病医院治疗,家中只有年事已高的贺某和7岁的孙女两人共同生活,养女陈某已失踪六年,一直未和家中联系,面对这个不幸的家庭,夹山司法所郑所长尽职尽责,为贺某解决问题,从帮助其撰写申请宣告死亡书到奔波于各个有关部门收集案件相关材料,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为贺某提供法律援助,经过几个月的不懈努力,县人民法院已受理宣告养女陈某死亡的案件。
四是做好卷宗归档整理。严格抓好法律文书写作和援助卷宗制作规范,做到每一件卷宗格式统一、材料齐全,确保卷宗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同时,定期对受援人进行案件办理情况以及案件执行情况的回访。
2016年截至日前,夹山司法所法律援助立案审批共有16件(已办结8件),其中婚姻纠纷9件,交通事故4件(其中2件已办结,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合计12万元),人身损害赔偿1件,确认收养关系1件,宣告死亡1件。为维护弱势群里的合法权益,维护基层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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