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司法局:三步打造人民调解“快车道”
近年来,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保障基层和谐稳定,澧县司法局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运用“周排查”、“造合力”、“用积案解积案”的工作方式,打造矛盾纠纷化解“快车道”。
一是工作落实“周排查”。司法局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周排查制度,各司法所对辖区内的企业、社区、村居,进行分层次的拉网式集中排查,化被动为主动,以调解强化稳控。各村明确相关人员负责制,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建立覆盖各村居的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明确人员职责和处置办法,确保重大、突发矛盾纠纷的及时处置。如火连坡司法所8月2日排查的一起意外摔伤事故赔偿纠纷。从事故发生,司法所即密切关注,下午伤者入院治疗,3日司法所介入调解,在10日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20日伤者出院,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
二是工作打造调解“合力”。今年,司法局利用澧县区划改革的契机,优化人员配置,充分发挥行业、企业、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形成社会矛盾调处的“合力”。6月,梦溪司法所就利用“合力”调解了一起涉及土地归属的生产经营纠纷。梦溪镇在集镇化建设过程中,原菜场进行转移。当地两个生产队就新址的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一场两个队组的群体性斗殴事件眼看就要发生,司法所及时介入调解,迅速与当地村委会、派出所、经管站、企业办和镇法律顾问组成调解小组展开调解,充分利用专业人员形成的合力优势,梳理案件事实,明析权利归属,在一周内达成当事人双方的调解协议,有效避免了这起群体性斗殴事件的发生。
三是推广经验,“以积案解积案”。司法局年初提出“以积案调解开局面”的方针,加强对积案调解的分析研判机制,针对各司法所上报的典型案例,实行一案一研判,通过吸取和推广典型案例的成功经验,合理调配调解力量,做到“以积案解积案”,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实效。今年7月,城头山司法所调解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即吸取了3月司法局通报的如东司法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例的成功经验,在因施工造成受害人拇指截断残疾的事实中彻底明析双方法律责任,通过面对面的调解方式来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援引如东司法所这起调解案例进行说服,最终在五日内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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