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火连坡:法律援助为楠木学校民工群体讨薪维权
7月19日,在澧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一场牵系湖南澧县火连坡镇、甘溪滩镇,湖北省松滋市刘家场镇、卸甲坪乡等地17位农民工群体讨薪案件在此公开审理。
2016年3月28日,节气将至清明,春雨纷纷。澧县火连坡镇司法所的三名工作人员冒雨在本镇新建的楠木学校附近张贴法律援助公示,向社会公众申告澧县火连坡镇楠木学校包工头皮某恶意拖欠民工工资一事。
一石激起千层浪,司法所在法律援助公示的七天内,共收到民工群体反映的总数为14.8万(后经核实部分不符,实际为13.3万)。由杨某、王某、汤某等组成的民工群体封堵校门讨要工资和材料款,对楠木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产生了极大影响的讨薪潮在法律维权的通道下开始慢慢褪去。
去年8月,杨某、王某等来自不同地区的农民工受楠木村皮某(无资质的包工头)之请,到澧县火连坡镇开展学校工程建设(该校建设工程于2015年8月开工2016年1月基本完工)。
2016年2月6日,农历腊月二十八日,民工群体和材料商按照与澧西建筑有限公司和皮某的约定到楠木学校结算工程款,镇劳调站、派出所、火连坡中学、楠木小学负责人等人到楠木学校进行协调,在结算过程中,镇劳调站发现实际所欠金额远远不止头天(2月5日)三方核定的金额115000元。协调小组当即质问承包皮某实际欠款总额的真相。皮某对协调小组的质问总是闪烁其词,掩盖真相。因第二天就是旧历除夕,协调组只得就事论事。现场责令皮某自行与农民工和材料供应商协商解决方法。皮某便与农民工和材料供应商商议采取降低工资标准,发一部分、欠一部分的方式进行发放。协调组依据皮某提供的名册将115000元发完后经协调组现场初步统计余欠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总额在拾万元以上。
2016年2月22日(元宵节),在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杨某、王某、汤某等民工群体采取封堵校门讨要工资和材料款。
对此,火连坡镇分管的副镇长偕同司法所、劳调站从2月23日开始,由司法所牵头,组成由镇劳动服务站、镇派出所、楠木村村民委员会参与的联合调查组与民工群体进行多次的接洽和调查,要求他们到司法所提供相关的凭据,并再次前往楠木村进行实地调查。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走访皮某家,但皮家一直声称主事人不在。工作人员与之电话联系,皮某开始只是推脱,后来发展成“电话只接但不讲话”的老赖行为,任司法所工作人员如何晓明情理,皮某也始终一言不发,不愿露面,最终调解宣告无果而终。
面对皮某恶意赖账的行径,司法所开始寻求人民调解之外的解决途径——向法院申诉。从3月28日起,司法所开始重点组织维权农民工,为他们开辟一条法律援助申请的“绿色”通道,司法所快速走完相关申请程序,开始在楠木学校附近张贴法律援助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并在审慎了农民工群体目前的知识水平后,为他们详细解说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律师。最后由民工群体负责推举出的委托代表杨某、王某、李某化等三人选定委托火连坡镇政府法律顾问叶祥军律师追索劳动报酬,权限为特别授权。为尽大可能的减轻民工负担,考虑到他们的实际,火连坡司法所为他们交上共17人,18起案件的1938元诉讼费。
讨薪之路漫漫。自年初开始,为这起农民工的集体讨薪案件,司法所无时无刻不在关注和持续地跟进事态进展。直至7月19日开庭之际,司法所仍然挂心案件的审理情况,为了让农民工拿到属于他们那份“辛苦钱”和“血汗钱”,火连坡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表示将维权行动“死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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