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法律援助中心:两地协助配合 双方调解结案
日前,武陵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成功开展了一件异地法律援助协作案件,由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受理、审查并决定给予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由武陵区法律援助中心确定承办机构并指派援助律师。现该案经法庭调解,纠纷双方达成一致,法院于7月上旬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因一件抚养费纠纷案件的申请人居住在广州市白云区,而被申请人居住在武陵区,2016年5月初,武陵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了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发来的请求法律援助异地协助函。经查阅公函所附材料并分别与援助申请人和广州市法律援助处联系沟通后,武陵区法律援助中心确定湖南南天门律师事务所为该案的承办机构,并通知其安排本所律师承办。在确定承办律师后,武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将承办律师信息通报了援助申请人和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案件承办律师与申请人多次见面和电话、短信沟通,调查取证、制作会见笔录、签定授权委托书、拟定民事诉状并到武陵区人民法院立案。现该案在法院审理期间,在审判员、纠纷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并由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在事后回访中,该案申请人也向武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多次表达谢意,表示对案件的办理过程和结果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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