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司法局:唱响文明单位创建主旋律
创建文明单位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凝聚人心、激发斗志、增强素质、营造氛围、展示风貌的重要工程。今年,津市市司法局在津市市文明办的大力指导下,按照《津市市司法局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核心,以忠诚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目标,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为民服务能力和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大力唱响文明单位创建主旋律。
一、围绕“两个立足”,以高标准定位引领文明创建活动
一是立足学习,准确把握文明创建活动的关键点。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流思想的引导下,以开展“道德讲堂”活动为载体,以普及“忠诚、公正、为民、廉洁、自强、厚德、崇俭、尚义、守信、明礼、报国、尽孝”等道德规范为重点,围绕“唱歌曲、做反省、学模范、诵经典、发善心、行善事、敬道德、送吉祥”八个环节,传播道德理念,弘扬社会风尚。确定应知必读的道德经典书目,通过诵读道德经典,加强优秀文化熏陶,增强干部职工民族自豪感,培植民族精神,建立正确的价值取向。
二是立足群众,准确把握文明创建活动的着力点。以改进工作作风为主线,以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以确保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完善优质服务制度和常态化管理措施。着力于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窗口服务部门下功夫,努力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营造文明、和谐、优质、便捷的服务环境,向社会作出优质服务公开承诺,随时随地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通过窗口部门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力争把机关打造成为阳光政府的缩影、行政效能的典范、优质服务的样板、优化环境的标杆,争做群众满意、基层满意、社会满意的机关。
二、突出“二个坚持”,以丰富载体推进文明创建活动
一是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制定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6月15日,津市市司法局召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动员会,拉开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序幕。该局将按照《津市市司法局文明单位创建实施方案》,扎实推进14项创建活动,即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活动,优质服务活动,先进典型选树活动,道德讲堂活动,道德经典诵读活动,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活动,“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勤俭节约活动,“我们的节日”活动,文明风尚传播活动,文化体育活动,帮扶共建活动,优美环境建设活动。津市市司法局将聚全局干警之力,力争将各项活动做出内容,做出特色,做出影响。
二是坚持自选动作有特色。为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司法局的职能优势,津市市司法局牵头成立了全市首个法律服务志愿队。这支专业的法律服务志愿队主要由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执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100多名志愿者组成。此志愿队的成立,改变了法律服务专业志愿者队伍少、规模小、人员散的现状。该志愿队旨在通过法律服务志愿者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扶贫帮困、青少年维权等多项志愿服务,提高全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观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在全市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6月8日,该支法律服务志愿队首次在灵泉镇法治广场亮相,现场解疑释惑、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司法“微视频”,把法律服务及时地送到群众手上。后期,该支法律服务志愿队将陆续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每月开展4次法律服务志愿活动,使法律志愿活动常态化。
三、注重“四个履职”,以高效服务彰显文明创建成效
一是突出调解维稳促进社会和谐文明。颁布实施了《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发放管理办法》,每年将30万元人民调解专项经费列入预算,保障该办法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召开了全市11个乡镇司法所所长座谈会,重点学习了本年度全省三条联动工作要点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认真听取了各基层司法所长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村居阵地建设情况,组织进行了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现场分析讨论、经验交流。组织开展了本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工作,有力规范并充实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截止目前为止,今年全市共受理矛盾纠纷2336件,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332件,调成率99.8%,力促了社会稳定。
二是规范矫正帮教推进管理文明创新。以装备现代化、目录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工作格式化,建立调查评估、入矫执行、教育监管、信息管理、评价考核等社区矫正档案科学管理体系,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效率。重教育,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就社区矫正日常报到制度、思想汇报制度、请假制度、集中学习、公益劳动、考核评议等相关规定进行重申告知,并开展常用法律知识串讲和心理健康知识讲解。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大走访”活动,对象矫正对象的生活、思想动态及家庭基本情况作详细的了解,及时掌握了动向。积极推进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与湖南劲龙电机有限公司成功达成建立安置帮教基地事宜。截至六月底 ,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62人,累计解除287人,目前在册83人(其中管制5人,缓刑60人,假释9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剥夺政治权利6人);回归刑满释放人员52名,解除刑释人员19名,在册刑释解教人员371名,其中刑释人员365名,解教人员6名,安置率和帮教率达100%。
三是优化法律服务促进社会秩序稳定。倾力打造具有津市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品牌,通过多元化融合,将窗口接待与后台延伸服务结合起来,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功能上体现“专业”,在内容上体现“精细”,在管理上体现“规范”,在效果上体现“惠民”。公证处积极履职,为政府招商引资献计献策,三次前往贵阳市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截至目前为止全市共办理公证355件,其中国内公证203件,港澳台公证45件,涉外公证107件,办理公证法律援助案件22件。法律援助中心创新普法宣传,开设“法治夜话”法律援助专场,重点宣传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工商赔偿纠纷法律知识,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截至目前为止,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4件,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300多次, 促进了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正常秩序。
四是深化普法治理增进社会法治文明。倾力打造“法治夜话”品牌活动,“法治夜话”旨在利用群众农闲时间,组织全局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深入全市各村居一线,开展公益性巡回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目前已包括“法治夜话”公证专场、“法治夜话”法律援助专场、“法治夜话”学生普法专场、“法制夜话”与民调工作相结合等多种组织形式。本年度该活动已在十多个村居开展。吹响“六五”普法验收工作号角,组织召开全市各乡镇、街道司法所长工作会,提前部署“六五”普法验收工程,续写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新篇章,全力以赴争创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市。(津市市司法局 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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