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司法局:举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暨专项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
4月12日至13日,石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暨“强素质促管理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在县司法局隆重举行。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适应新《民事诉讼法》实施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素质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水平,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开展“强素质、促管理、树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司办发〔2013〕26号/常司函〔2013〕5号文件要求,县司法局决定在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部署开展“强素质、促管理、树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并结合一年一度的年检注册培训一起动员。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勇辉作了动员报告。他要求:通过开展工作实践,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思路进一步清晰,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成效进一步显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贯穿今年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一条主线。各所要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摆上议事日程,严格要求,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培训班上,还请全县知名律师黄先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唐天平庭长,分别就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立案程序及要求等内容上了辅导课,楚江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覃燕作了“我的一次最难忘的法律服务”经验交流发言。全县50多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学习培训。(石门县司法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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