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司法局:杨家坊司法所丰富矛盾纠纷处理手段
今年来,杨家坊司法所深入了解群众诉求,积极争取镇党委政府支持,联合综治、公安、民政、劳动等部门,丰富矛盾纠纷处理手段,充分发挥司法所矛盾调解前沿阵地的作用,有力保障了公民合法权益。
3月28日,杨家坊集镇的张某和陈某来到司法所,反映一起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属造成的双方纠纷。原来,早在2003年张某购置了乡邮电所七间房屋的产权,陈某向张某购买了其中两间,但未签订协议文书明确双方房屋前空地界址。后来张某在原址开办加油站,和陈某草签了一份用地协议,确定储油罐暂时放置在陈某房前的空地上,若加油站停办该块空地归属陈某。乡国土所前来划线确权时,陈某默认将现储油罐的地方划到张某的红线内。后来张某的加油站停办,陈某要求收回空地使用权,遭到张某拒绝,进而产生纠纷。由于该案案情复杂,司法所所长朱海波接待后立即向分管政法工作的负责人张业全报告,并主持调解会。会上,双方各说各理,态度十分激烈。朱海波通过耐心劝说和分析,当事人听取了部分意见,情绪得以稳定,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扩大。
当天晚上,张业全会同镇人大代表杨承悦、杨维明,分管国土工作的庹副乡长,司法所所长朱海波到纠纷当事人居所进行现场察看,详细了解争议地块的案件缘由,走访了当时经办此地所有权属证书的工作人员,对当时确权划线、后续签署用地协议的情况做了调查取证,并充分听取了居委会的意见。朱海波认真做好调查笔录,根据掌握的情况试探性的询问了双方自愿调解处理该案的诉求。后来,朱海波还针对国土部门的确权证书和之后双方签署的用地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分别咨询了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和城头山律师事务所,基本找准了矛盾焦点所在。
做好前期调查工作后,4月9日,张业全再次把部分镇人大代表、码头铺国土所、杨家坊司法所以及纠纷当事人聚集在一起商量此事。张业全首先采取了“两分法”来讲述对此事的不同处理方法,站在当事人的位置上为其分析利弊。随后,码头铺国土所详细说明了此地的确权证书效力以及建房程序等问题。最后,杨家坊司法所展示了经调查取得的物证、书证,并认真解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基层村委会对双方展开进一步说服。通过法理情理相结合的调解方式,使得当事人张某和陈某心悦诚服,当场同意了调解方案:张某以5000元出让二分之一的土地使用权给陈某,为便于陈某房屋采光,陈某以一小块土地同等置换张某的地块,并在杨家坊司法所的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问题终于圆满画上了句号。(澧县司法局杨家坊乡司法所 朱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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