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近民生 为民解难
——记汉寿县龙潭桥司法所长陈小英
春节期间,家家户户都在忙碌着打年货,可汉寿县龙潭桥司法所长陈小英还在为村民陈新初女儿婚约之事忙乎不停。
事情原委是这样的:龙潭桥乡龙潭桥村罗家冲组的陈新初有一个患有精神病的女儿陈艳,现在25岁。在2012年的古历三月十九,经媒人介绍并按农村习俗订婚发了八字,准备在2012年的古历冬月十八结婚。中秋节报期时女方要求将婚期改为腊月十八,并要求男方交4万元的保证金,保证男方不会抛弃女方。男方在订婚时就已经花费了二万五千多元现金,现在女方还要求交四万元的保证金,一家人很不高兴,于是就起了悔婚的念头。男方经过调查发现女方患有精神病,就拿着她的病历找到了常德市精神病康复医院进行鉴定确实患有精神病,医生告诉她此病有遗传,不能结婚。男方拿着这个结果就去找女方要求退彩礼等费用,遭到了女方家的拒绝。男方以女方患有精神病不能结婚为由,坚决要求女方返还所收的礼金等费用二万五千元,否则将采取过激的行为。而女方家长认为,我女儿有精神病早就告诉过你们,你们不是不知道,现在却以女方有精神病为由退婚并要求退还礼金,坚决不答应。按农村的习俗,是你们男方要求退婚,女方不可能退一分钱,男方还要给女方放鞭炮赔礼道歉。为此双方僵持了几个月之久。腊月二十四,男方家人又再次跑到女方家要钱,态度很坚决,并扬言要不到钱也不会让女方过好年。在这种情况下,陈新初找到了龙潭桥司法所,要求为此婚约纠纷进行调解。
2月5日,司法所长陈小英组织双方当事人、家长和媒人进行调解。通过讲法析理,多次耐心细致的做双方思想工作,让他们都站在对方的位置去思考,经过几个回合的说服,本着相谅相让的原则,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女方当庭退还所收礼金玖千五百元整,并由男方当事人打出了收款收条,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心情愉快的离开司法所回家准备过春节去了。(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撰稿人:彭竹桃 连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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