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首例人民调解协议书获司法确认
安乡县人民法院与县司法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联合化解机制,及时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通过调解实现息诉罢访。
四川籍民工王某,2012年1月在安乡县某砖厂打工时,右手不慎被砖机切伤,花费医疗费3万多元,现已治疗终结。急于拿到赔偿金后回四川老家,不想打官司拖太长时间。砖厂老板杨某一是担心王某漫天要价,二是怕给钱后王某又反悔反复纠缠。安乡县司法局副局长廖益松和邬明了解到这起纠纷后,主动向他们宣传《人民调解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赔偿的项目和标准。经双方申请,在安乡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协议后,及时向法院提出了司法确认申请。安乡县人民法院及时受理,当天就向双方当事人下发了“确认决定书”,未收取任何费用。打消了双方先前认为费时、费钱、费力的顾虑,真正践行了司法为民,目前双方已实际履行。(安乡县司法局 廖益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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