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法援中心:倾情服务十五载 法律援助暖民心
2009年11月23日,家住桃源县牛车河乡马路坪村的姚某,搭乘一辆零担货运车外出做生意,不料途中该车从盘山公路翻下坡,致使姚某“T12L1椎体骨折,双下肢截瘫”,仅医药费就花了4万多元,一年之后才能勉强在轮椅上生活。姚某的丈夫因不堪承受弃家而去,肇事车主为避责外出打工。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姚某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赔偿……在几近绝望的情况下,姚某向桃源县法律援助中心递交了法援申请。桃源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此案后,经初步了解发现办理此案存在三个困难:一是被告所在地和侵权行为地均在外县,证据收集困难大;二是此案已消沉一年多的时间,依侵权提起诉讼已过1年的诉讼时效;三是提起诉讼需向法院交纳上万元的诉讼费,姚某无力承担。面对重重困难,办案律师没有退缩,他们仅仅用了十余天的时间,租车花费4300元,跨跃三个县区,收集到了充足的证据。通过案件的深入了解,发现姚某与零担货运车主存在旅客运输合同关系,可以依据公路旅客运输合同有关法律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为2年。他们到受案法院反映姚某的家境情况,得到了法院方面的司法救助,缓免了本案诉讼费。经过几次开庭,姚某与肇事车主达成了调解协议,肇事车主除支付4.6万元的医药费外,再支付给姚某赔偿款25万元。至此,法援律师为受援人成功挽回近30万元的经济损失,案件圆满结束。
桃源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9年,至今走过了15年的风雨历程,类似姚某这样的法援案件年均办理200起左右。近几年来,随着国家惠民政策的调整和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力度的加大,我县法援工作进步较大,专职法援律师由开办初的3人增加到了6人,乡镇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此外,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办公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开通了671234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电话;推行了律师到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轮流坐班,义务受理法律咨询;实行了办理案件网上公示;落实了“到庭听访、案后回访”等提升法援案件质量的措施;法援案件的办理范围还延伸到了公证和司法鉴定领域。2012年初,我县法援工作情况在省法援工作会上作为典型发言。
长路漫漫征途远,如今回首春正浓。桃源县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扬社会正义,风雨无悔。助弱者维权,丹心不移。正可谓“倾情服务十五载,法律援助暖民心”(桃源县司法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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