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严把三关抓社会矛盾化解效果好
今年以来,临澧县司法局认真开展“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专项活动,努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发生,矛盾纠纷调解率和积案消化率得到提高,越级上访量和非正常上访量得到降低,人民调解质量和公信力得到提高。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严把阵地关,抓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今年,我们把村(居)阵地建设作为工作的重头戏,按照“八有”(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有制度、有考核、有奖惩)、“六统一”(统一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印章和人民调解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的要求,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采取县局出模式、乡镇督促、村居拿钱的办法狠抓落实,收到了很好效果。全县339个行政村(居)调委会阵地建设均达到了司法部规定的“六统一”规范化调委会标准。进一步拓宽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和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实首席人民调解员、专职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员执证上岗、登记备案、信息管理等制度,全面提高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水平和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
二是严把预防关,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覆盖全县的优势,组织县、乡(镇)、村(居)三级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基层,通过走访群众、接待来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逐村组、逐社区、逐单位进行摸排梳理,掌握矛盾纠纷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对不稳定因素尤其是可能引发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已经掌握的矛盾纠纷进行统计、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积压时间、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分门别类进行登记,制定有针对性的调解预案,为开展调解做好准备。按照“四帮一”的模式对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伤残军人、可能引发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人员设立专帐,实行责任包保。
三是严把调解关,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坚持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手段,组织专门力量,化解了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纠纷积案。对于短期内难以彻底化解的矛盾纠纷,我们坚持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群众解疑释惑、理顺情绪、排忧解难,同时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逐一落实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尤其是围绕当前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争议、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医疗、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引发的、易激化的社会难点、热点矛盾纠纷成立了“二次调解庭”,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解,受到了很好的效果。一年来,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进行矛盾纠纷排查3367次,预防纠纷248起。受理纠纷2603件,调解成功2558件,化解疑难复杂纠纷103起,避免挽回经济损失3687.95万余元。防止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及时引起的自杀事件7起,防止民转刑案件5起,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14起。(临澧县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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