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公证服务 促进社会和谐
近年来,津市市公证处以贯彻《公证法》为契机,以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以服务民生为切入点,完善管理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创新宣传手段,加大公证宣传力度,公证事务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公证诚信力不断提高,使公证队伍更好地肩负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和社会和谐的促进者的神圣职责。
在“好”字上促提升
津市公证处虽然只有2名公证员,但是却承担着20多万人口区域的业务。繁重的业务负担不但没有降低我处工作质量,反而使我处不仅做到了无错证、瑕疵证、零投诉,公证员的服务态度更是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前来办证的当事人个个都是带着笑脸走出司法局的大门。人员少了,一个人当两个人使;事情多了,中午不吃饭、下午推迟下班;场地小了,一群当事人挤在一起;风扇、空调坏了,汗流浃背也不忘工作……该处公证员仍能保持优良作风,不骄不躁,实行人性化公证服务,增强服务意识,让工作多一份爱心,多一份细心,多一份耐心,多一份诚心。
在“实”字上下功夫
津市公证处牢固树立“公证质量生命线”的意识,明确从接待受理、调查取证、审批、出证、归档等环节的岗位职责,积极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公证法律服务总体思路,制订了5项具体措施推进公证工作:公证处内设置便民台,实行法定假日轮流值班制度,方便当事人申请办证;接待当事人耐心细致、准确解答当事人的咨询,做到认真负责、态度和蔼、让座倒水;全体人员上班着装整齐,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对年老、残疾、危重病人及孕妇等不便亲自到公证处办证的当事人,实行预约服务或派公证员上门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做到“应援尽援”;对时间紧迫或当事人要求尽快出证的事项,在严格遵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急事急办。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把工作做好,把工作做实,彰显公正为民的本色。
在“新”字上创特色
近年来,该市公证处办理涉及“三农”问题的公证数目逐渐增多,公证类别涉及农村道路、桥梁招投标、继承、赡养、土地承包、金融贷款、劳动力转移等近十多种公证事项。针对这一特定情况,采取如下措施:以司法所为平台,在乡镇司法所设立公证服务联络点,定期派公证员到现场提供各类公证法律服务;围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以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为重点,对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公证……对凡涉及“三农”公证事项,公证处采取急件急办、上门服务、减免收费等措施,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津市市公证处 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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