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全面落实工作创新,推进部门服务经济建设
今来年,津市市司法局结合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推工办的部署在全市开展“部门服务企业”活动,动大脑筋、花大力气、下大功夫深入开展部门服务企业。结合以往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力求在运行机制、服务流程上有新突破,干警职工在工作作风、履行工作职责、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企业对我局的工作满意度有新的提高,达到查找问题准、服务优先、发展工业措施硬的目的。
一、搭平台,夯实部门服务企业工作基础
为了落实部门服务企业工作,为全市企业提供优质的生产经营环境,今年来,我局积极想办法、谋思路,积极搭建部门服务企业工作平台。
(一)及时完善领导组织。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成立了津市市司法局部门服务企业领导小组,由局长聂平凡任组长,副局长杨启文、向阳任副组长,车四友、张琼、谢圣国、张翔为成员,张翔任联络员。
(二)为企业送法上门。市依法治市办组织市司法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劳动局等市依法治市成员单位落实服务企业精神,主动为企业送法上门。针对企业特点,各成员单位都提前一周就准备了详细的法律资料,分别讲解了《公司法》、《税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最后应企业的要求,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并采取互动形式,现场回答了各企业主提出的各种问题。企业主纷纷表示,经过此次的上门送法服务活动,企业将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增强自身竞争力,为津市的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贡献力量。同时对各部门主动上门服务的做法表示感谢。
(三)积极推进“律师进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活动。各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广泛参与,并与企业签订了法律服务承诺书,以优质的法律服务、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建议,通过法治途径,运用法律手段,以调查研究、提供咨询、反馈情况、个性服务等形式解企业之难、排企业之忧,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服务:一是帮企业从法律角度排查、梳理、解决有关问题,助推企业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促其建立现代企业制;二是帮企业处理好产业整合、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助企业重整重组中优化产业结构,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三是帮企业建立健全法律维权机制,切实维护企业的商业信誉和经济权益,助推企业改善发展环境。
二、强举措,推动部门服务企业工作步伐
部门服务企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支持与参与。近年来,随着“部门服务企业”工作的全面开展和“工业企业服务月”活动的深入推进,市司法局积极探索提高部门服务企业的途径与方式,注重整合资源,组织和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一)联系律师,服务企业。2012年度全市执业律师签约法律顾问单位74个,为法律顾问单位起草合同和审查合同161份,审查规范性文件85份,处理矛盾纠纷83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2件,为法律顾问单位的干部职工上法制宣传教育课18次。津正所主任田裕林帮助鑫源缸套厂解决了耗资30多万元引进的设备中有7万元的设备不配套,多次联系供货厂家不予答复的问题,通过发律师函的形式得以迅速解决,使该厂的设备提前投入生产,为律师树立良好形象;杨耀敬律师为娄星纺织公司担任九年法律顾问,并且总结出“以良好的人德人品博信任,以扎实的法律服务赢口碑”的优秀经验。
(二)绿色通道,方便企业。市公证处开辟企业服务绿色通道,针对企业特点,实行预约服务,即实行双休日和节假日预约办证制度,确保有公证需求的企业能够及时得到服务。主动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为全市各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公证服务,还多次到外省市办理公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极大地方便了企业,还减免收费达10万元以上,免费担任6家民营企业的公证法律顾问,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排忧解难,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企业主的普遍信赖和一致好评。
(三)编印书籍,充实企业。今年,我局出台了《津市市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规范》,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更好的履职;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我们自行编印了《企业管理人员法律读本》、《企业法律必读》等法制宣传材料,为企业更好的规范管理提供帮助,并组织干部送到企业。
三、出新招,提高部门服务企业工作实效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给予企业服务的方式方法和渠道在需要不断地变化。针对这些新情况,市司法局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对部门服务企业的方式方法、手段和渠道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查问卷,创新意见收集渠道。在聘请律师为企业上法律辅导课的同时,又开展司法局干部进企业调研活动,专门设计了“津市司法局干部进企业(社区)调查表”,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征询企业主是否聘请了法律顾问,了解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了哪些服务,企业对服务的满意程度如何,征求企业意见,了解企业需要我们职能部门提供哪些方面的服务,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目前我们共收集到各类信息26条,并将在后续的服务中有针对性的改善服务质量,力求让企业主们满意。
(二)送光盘,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今年上半年,我局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具体情况,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平时生活、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为内容,以普法公益广告、普法动漫、普法专题、法制故事、法制讲座为形式,在中国民主法治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普法音像》中通过选编、剪辑专门制作了一套“法律进企业”DVD光盘送到企业主手中,帮助他们开展学法用法工作。
(三)请教授,创新知识传播方式。市司法局聘请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具有丰富的法律课程教学经验的蒋先福先生为企业高管讲授法律知识课。蒋教授以其擅长的案例教学法讲授企业法律实务,系统地介绍了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公司法》、《合同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劳动合同法》。蒋教授从企业经营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为切入点,通过适当的例子来引导学员学会用法律思维来思考问题,来进行企业经营管理,同时,预防和规避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并且学会进行自我保护。教学效果得到企业高管们的一致好评,企业高管们感觉课程虽短,但收获颇多。(津市市司法局 张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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