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姊妹单位 共保公证质量
2012年12月4日,津市市公证处收到上海市杨浦区公证处的委托核实函,请求协助核查该地区居民王某在申办继承权公证时提供的证明资料:1、王某外祖父死亡注销户口的真实性;2、我处出具的(2012)湘常津证字第0430号公证书的真实性;3、津市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明内容的真实性。津市市公证处收到委托核实函后,于当天指派公证员范小杰同志亲自前往所在辖区派出所、所属单位核查相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并对该函进行了及时的回复。虽因代为核实花费了不少时间、精力和成本,却收到了上海市杨浦区公证处的感谢电话。
今年,该处收到不少来自长沙、上海等各地公证机构的委托核实函,在收到异地公证机构的函件后,津市市公证处不推诿,积极对待,认真配合,及时指派相关公证员亲在前往核查,获得了姊妹单位高度肯定和赞赏,也充分显示了该处能够严格遵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三条,协助姊妹单位正确、及时地办好公证业务,确保公证书的真实性、权威性。(津市市公证处 柳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