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三个服务”活动有声有色
石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改善民生、服务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法治石门建设”主题活动中开展得有声有色。
一、深入发动 精心部署
年初,认真研究制定下发了“石门县2012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点”和开展“三服务”工作目标:以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基层法律服务的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基层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促进法治石门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在年初司法行政工作大会上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全年工作考核。一是成立了法治石门建设领导小组,在全局上下形成了领导重视、人人参与法治石门建设的浓厚氛围。二是在全局范围里开展法治常德建设30条实施办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各部门、各单位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就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司法公正、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完善公民权益保障和利益协调机制、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了书面讨论稿,上交到县政府法制办以供参考。三是制定了司法局2012年推进法治石门建设工作方案。以此推动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四是配合县关工委和教育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编撰一套从小学至高中的《校园法治教育讲义》,作为我县今后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规范性教材。五是制作悬挂宣传标语。引导社会各阶层投身于法治石门建设这项重要的工作中,为打造“三个石门”贡献力量。六是组织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下到点村栗山村开展“三联三争”和农村环境整治活动,自觉践行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二、扎实工作,服务于民
1、继续深入开展“三服务”(服务改善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法治石门建设)主题活动。引导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扎根基层、面向群众、方便快捷、收费低廉的职能优势,主动开展法律服务,积极参与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基层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帮助,为村(居)民自治组织民主法治建设提供法律支持,为基层经济发展和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为基层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律保障。
2、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带着法律和普法读本,带着热点难点和老百姓关心的问题开展大走访、大调查、大化解活动。累计走访农户10000余家,收集各类信息163条,调处纠纷70余起,开展法制讲座16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0000余人次。各乡镇司法所到各自乡镇的重点村(居)、企业,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到已结成“双联”帮扶对子的69家特困企业进行走访,为他们排忧解难。整个活动期间,全局共走访农户及企业特困职工1万余户,个人为45个特困户捐款近1万元,为农村、农民解决生产、生活等实际困难35个。特别是蒙泉镇上七里村反映的220个农户的棉花制种问题,局党组及时指派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介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同时,走访社区矫正对象80个,并对其逐一进行了训话。走访过程中,共写民情日志300余篇。通过办点示范和集中教育培训,我局在蒙泉镇开展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已通过各司法所在全县各乡镇全面推广,帮助村居、企业建立了高标准调解室、法制夜校60多个,易家渡镇由镇政府出钱在镇司法所和各村民委员会建起了高标准的普法宣教室。
3、大调解,化积案,保平安。把排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作为“主题活动”的重要内容,走访中,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00余起。特别是针对全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的现象,专门建立了由领导包案的重大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重大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进行集中会诊,建立台帐,落实专人负责,限期消号。活动期间,全县共化解重大疑难纠纷20余起,化解非正常死亡纠纷7起。
4、大普法,解疑惑,增民智。根据公民的法律需求,与移动公司协作,在全县开通了手机短信普法平台,定期将常用法律法规编成手机短信发送全县手机用户,组织律师编写了《公民实用案例读本》、《全县中小学法治教育讲义》二本普法实用读本,免费赠送给农户和中小学校。同时,律师讲师团跟进服务,按照“法律六进”的要求,进村入户宣讲法律法规、为群众解惑答疑。活动中,共组织大规模的送法下乡活动20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开展农村法制讲座160余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10多万人次。特别是在蒙泉镇白洋湖集镇开展的大规模送法下乡活动、在蒙泉镇保宁桥村、夹山镇栗山村开展的法治夜话普法宣传活动及楚江司法所开展的法律知识校园行、新铺司法所开展的“小手牵大手”法制教育等活动更是得到了农民朋友、学生及学生家长的高度好评。《法治石门》电视节目随活动跟进,并把贴近群众普法、贴近生活说法和开展以案释法作为节目的总体定位,用小故事去诠释大道理,其丰富的普法内容和多彩的普法形式受到了社会的普遍欢迎。
5、大服务,解民困,惠民生。根据群众要求,投资5万元,将县法律援助中心从局2楼搬到1楼,并设立了残疾人专用通道。为了克服援助力量不足的问题,专门从社会上聘请了20多名有一定法律知识、有志于从事法律援助的党员法律工作者为法律援助志愿者成员。到目前止,全县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就达150余件,仅6月份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余件。同时,还动员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投身法律服务公益事业,与县劳动者协会、县消费者协会、县总工会联合,建立律师为外出务工人员、为消费者免费维权服务机制和全县特困企业“双联”帮扶机制,让法律服务真正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石门楚江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覃燕为深度烧伤的农民工陈秋琼先后4下深圳维权,5月8日,覃燕代表陈秋琼与深圳市沙井街道星城休闲会所达成和解协议。星城休闲会所除已支付的35万元医疗费外,再次向她支付11万元的医疗和生活救助金。在陈秋琼返乡之际,何兆雄含着热泪再次送来3000元慰问金,还出资500元帮助陈秋琼一行租车赴广州,赶乘回常的列车。在回家的路上,何兆雄还发来短信,对覃燕表示钦佩,并祝福陈秋琼早日康复,好好活下去。其感人事迹以“为爱奔走”长篇通讯在常德日报等媒体登载,在老百姓的心中树立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
三、抓发展 促规范。
1、认真落实《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了“石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考核办法”、“石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考评办法”,进一步规范收案收费、文书档案、内部管理,统一规范执业文书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按省司法厅的规定,继续在全县开展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创建活动,进一步理顺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的关系,加强司法所对辖区法律服务所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两所”运作。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检查指导,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清理整顿基层法律服务市场,改善基层法律服务执业环境,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执法水平。
2、认真培训考核。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各项行政审批制度,建立健全档案、案卷管理制度,提高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水平。优质、高效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注册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工作。严格执业准入,强化执业培训,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素质。举办了为期3天的法律工作者培训班。局长唐汇军在动员报告中,号召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珍惜机会,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牢固树立诚信意识,强化服务观念,端正执业态度,为维护地方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与乡村结成法律服务对子,扩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影响力,在服务中谋求自身的存在价值,在服务中谋求自身的发展壮大,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实现服务社会与法律服务事业发展的“双赢”。柳娟“做一名受人尊敬的法律工作者”的典型发言,道出了全县广大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心声。
3、用“三个服务”回报社会
全县自开展“三个服务”专题活动以来,签订村(居)定点联系协议20个,帮助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制度等48个,发放弱势群体维权服务联系卡86张,办理法律授助案件150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1500人次,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47件,代理各类案件840件,联系人民调解组织30个,为企业担当法律顾问75家。(石门县司法局 陈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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