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工作保障 创新工作措施 拓展就业渠道 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自2010年11月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启动以来,临澧县司法局安福司法所立足全镇工作实际,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坚持法制化、人性化工作理念,不断探索、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各项工作机制,整合并充分利用全镇社会各方力量和资源,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行为监督、教育管理、身心矫正力度,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并收到了一定成效。截止到今年8月底,该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工作对象22人,到期解除矫正5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17名,其中缓刑12人,监外执行3人,假释2人。接管的社区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该所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升工作保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该所以抓组织建设为工作切入点,成立了由镇人大主席任组长,司法所长任副组长,镇综治办、派出所、劳动站、民政办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镇党委、政府总揽,司法所具体负责,各站、办、所、村(居)参与的工作格局。下设办公室,镇司法所、派出所各抽调一名干警担任镇社区矫正办专干,负责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从组织领导上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规范工作制度。该所以健全制度为工作着力点,坚持用制度从严管理社区矫正对象,保证管理活动的经常化、规范化:建立包保责任制度,规定了包保人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范围,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不出现空档。建立集中学习制度,规定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任务、学习纪律,确保学习实效。建立干警走访制度,规定了干警走访时间、走访任务、走访内容、走访纪律,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工作、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建立帮扶解困制度,与工商、民政、税务、劳动等部门联合出台了企业用工、困难帮助、登记注册、税收减免等优惠制度,切实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在就业、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三是落实经费保障。该所以解决工作经费为开展工作的支撑点,积极争取镇党委、政府的支持,镇财政按每名社区矫正对象1000元的标准预算工作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为全镇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支持。
二、创新工作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加大志愿者队伍建设。该所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着力点,组建了由司法所人员、派出所管片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村(居)党员和热爱政法工作的离退休干部、应届毕业大学生等人员组成的安福镇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目前,整个志愿者队伍共有志愿者55名,其中,有大学学历的21人,高中学历的25人,初中学历的9人。该所采取与志愿者签定协议书、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定期开展矫正活动、定期工作考评等办法,组织志愿者协助司法所开展矫正日常监管工作,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力的人员保障。
二是加大工作流程规范。在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该所根据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矫正个性化方案》,逐人建立档案(包括文字档案和电子管理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1-2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一周一次口头或电话汇报,一月一次书面汇报。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工作人员与矫正对象必须一月一次见面、必须一月一次谈话、必须一名对象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反复时必须一天一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注重保证书的签订,当工作人员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后,让其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
三是加大对象的日常监管。实行首次谈话,对每位接管的社区矫正对象坚持首次单独谈话,以此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告知他们的权利与义务,自觉服从司法所的日常管理,促使他们在思想上引起重视,找准自己的位置,更好地接受社区矫正教育。实行全天候监管,采取24小时电话抽查的方式监控矫正对象,掌控社区矫正对象的一举一动。坚持定期汇报,要求每位社区矫正对象在每月月底递交当月的思想汇报。思想汇报材料必须结合生产生活实际,亲笔书写,亲自递交,司法所审查把关。严格请销假,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必须到司法所请假,出乡镇的必须及时口头报请司法所同意,且不得超过24小时;出县的必须提前书面请示司法所同意,且外出时间不得超过7天,回来后及时到司法所销假;出县7天以上30天以下的,必须提前书面报请县司法局审批。组织公益劳动,该所依托县福利院、镇敬老院建立公益劳动基地,每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一天的公益劳动,活动结束后进行点评,严格兑现奖惩。量化考核标准,对所有的社区矫正项目制定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严格计分考核。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加分、表扬或者记功奖励,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给予扣分、警告、记过等处分。今年,共有5名社区矫正对象获得了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的记功奖励和表扬,激励了他们奋发向上、改过自新的勇气。
四是注重人性化矫正。该所注重思想感化,主要采取电话沟通、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同时,尽可能地对矫正对象给与生活、工作上的帮扶,帮助他们解决各方面的困难。对那些有一技之长,可自主创业的矫正对象,一方面加以鼓励和帮助,另一方面则督促他们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对极个别经济条件差却又不思进取的,则予以严肃批评教育,对其进行重点监管,勉励他们做一个自食其力的公民。
三、拓宽就业渠道,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快速融入社会
物质决定意识,社区矫正对象有了稳定的收入才有向善的可能,为此,该所采取四条途径安置社区矫正对象就业。
一是免费提供劳动技能培训。该所为解决矫正对象的就业问题,积极与县就业处联系,为缺乏劳动技能的社区矫正对象免费提供劳动技能培训,为他们争取免费就业培训的机会,为重新就业创造了条件。2年来,该所共组织19人次参加了县就业处免费培训,有13人获得了电工、美发师、保安等资格证书,有15人通过培训获得就业机会,重点解决了一部分三无人员的就业问题。
二是多方奔走帮助推荐就业。去年底,安福社区居民江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回家后面对无亲可投、无业可就、无田可种、无房可住的困境,感到走投无路,非常绝望,甚至一度萌生了重操旧业的想法。该所十分重视,针对江某由于“身份”特殊跑几家单位找工作,处处碰壁的情况,所长李德贵不顾劳累,几天之内找多家单位联系,希望大家不要歧视他,最终在胡大姐餐馆为江某谋得了一份跑堂的差事,月薪1500元。2年来,该所通过牵线搭桥的方式,共为9名社区矫正对象找到了工作。
三是帮助矫正对象创业办实体。今年年初,梅溪村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想自办一家大米加工厂,但用地、工商、贷款、税务等一系列手续难办。该所积极帮助其跑国土、规划、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争取优惠政策,帮助其解决资金困难,并积极推荐其他矫正对象去该实体就业,形成了良性就业循环,取得了较好效果。2年来,该所共为3名从事创办实体的社区矫正对象牵线搭桥融资300万元,说服有关部门为其减免税收20万元。
四是帮助矫正对象解决最低生活保障。对符合条件的矫正对象,该所尽最大努力积极协调帮助其解决最低生活保障问题,让他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该所在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就业问题的同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为5名特困对象每人解决600元的补助,这一举措让矫正对象深受感动。由于该所工作得当,全镇2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不仅没有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还涌现出了热心公益事业的周学财、带头致富的辛志华等先进典型,为社区矫正对象树立了榜样。(临澧县司法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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