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小举措,实惠大群体
近期,为进一步推动津市市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为广大群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津市市司法局认真研究,组织相关股室,结合津市市目前部分企业与职工利益之间劳动争议较为集中的实际,集思广益、积极谋划,相继出台了“四小亮点”措施来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动法治津市建设。
亮点一:办理劳动争议案件自律协定
7月中旬,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执业律师、法律服务所主任半年服务企业情况座谈会。期间,经司法局主持,由该市执业律师与法律服务工作者集体协商,共同拟定了一份切合津市实情的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自律协定。该协定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劳动争议案件范围的界定及办理程序都作出了具体明确。一纸自律协定,将为规范我市执业律师与法律服务工作者合情合理、和谐化解此类纠纷提供重要参考;对提高我市执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整体质量,维护法律工作者的社会声誉都有着积极意义。
亮点二:劳动争议案件情况报备表
为了让自律协定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我市法律工作者的办案水平,为贫弱群众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津市司法局组织执法监督室制作了一份劳动争议案件情况报备表。该表就劳动争议案件双方的基本信息、争议金额等要求作出详细登记。同时,就该案下一步处理措施列出了局执法监督室建议、分管领导意见、局党组审批的三部曲。一张报备表,体现了津市司法局对此类案件的高度重视,反映了管理部门善于及时调整工作重心,灵活应对突出矛盾的敏锐意识,较好的维护了津市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
亮点三:受援人员谈话笔录
由司法部制定的部颁规章《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程序规定规范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受理、审查、承办等环节的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明确了相关环节的办理时限。津市司法局组织人员在认真熟悉该规定之余,紧锣密鼓地制作出了一份内容涵盖提前告知受援人诉讼风险、受援人享有权利以及应履行义务等方面的《受援人员谈话笔录》。一份谈话笔录,旨在加强受援人与承办人之间的沟通理解,更对承办人提出坚守职业道德的要求。为规范法律援助实施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提供了有力示范。
亮点四:执业律师、司法鉴定人员办案质量检查回访记录
作为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受限于法律法规、管理体制的不完善,对执业律师和司法鉴定人员并没有实质上的管辖权。津市司法局通过制定办案质量检查回访机制并形成书面回访记录,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将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一本回访记录,就当事人对办案人员的职业操守、办理过程和办案结果满意度等做出询问,有利于司法局及时掌握办案人员服务情况,对于提高他们的办案质量,改善服务水平都有着积极作用。(转载于常德市法律援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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