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司法局狠抓法律服务市场整顿
7月21日,澧县司法律服务工作者讲评会在县司法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全县3个律师事务所、5个法律服务所,1个司法鉴定所以及公证处工作人员共计86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尚武主持,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洪振淼,县人大内司委主任戴刚到会指导。
会上,局长刘承建首先对上半年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进行了总结性讲评。澧县司法局 “法律服务诚信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全县法律服务队伍能进一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大服务”的观念,自觉践行职责使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做到诚信执业服务,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好法律正确实行,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内部管理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与群众要求有差距等。
刘承建强调,今后的工作要从五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要提高认识。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要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把握好当前工作要求,做到讲法律意识、讲团队意识、讲品牌意识,肩负起“法治澧县”建设中法律服务工作品牌创建的重任。二是要加强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各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并落实各项制度,做好项目公示牌的上墙和案件的受理、把关和登记工作,切实提高队伍管理水平,提升服务档次。三是要做到奖惩兑现。各单位既要按照内部规章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约束,县局也将把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条例落实到位,抓典型进行表彰,揪后进严格惩戒,及时、严肃查处法律服务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四是要依法履职,推进司法公正。要结合全市政法系统开展的“司法常德公正行”活动,进一步推进澧县“阳光司法”工程,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县局将对此进行专项跟踪督查。
会上,获得“全省优秀法律服务所”荣誉称号的澧阳法律服务所做了工作经验汇报,一些工作不达标的单位受到了严厉批评,勒令限期整改。
戴刚向在场各位介绍了县人大对公、检、法“个案剖析”活动,阐述了澧县“阳光司法”的内涵和外延,并对全县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最后,洪振淼从律师的职业操守和作用着眼,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新颖观点,进一步阐明了当前法律服务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澧县司法局 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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