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举办人民调解主任业务培训班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桃源建设,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6月25-29日,桃源县司法局在县委党校组织开展了为期5天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业务培训班。全县412名村(居)调解委员会主任和专业调解委员会主任参加了培训。
在培训班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卢岳同志作重要讲话,他指出,此次集中培训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是适应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需要,更是建设一支高素质人民调解队伍的需要,全体学员要严明纪律、集中精力确保学习任务,要勤于思考、多想多问确保学习效果,同时要把学到的知识带到工作中去,要把服务群众当做一种责任,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建设法治桃源作出更大的贡献。
县农业局、县经管局、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属律师事务所、县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就农村土地纠纷、山林纠纷、婚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方面的问题以案释法,讲授了解决这些纠纷的法律依据和方法技巧。(桃源县司法局 高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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