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司法局给力“阳光司法”惠民生
今年,澧县司法局根据市、县人大“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的有关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多项活动进一步推进“阳光司法”惠民工程。
开展深入基层“领导包案、单位联点、干警联户”活动。该局组织局党组成员实施分片、包干到户、包干到人的措施,开展走访调查摸底工作,了解群众实际困难,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组织干警深入田间地头、社区院落和群众家庭,与群众谈话,真诚交流谈心,倾听群众意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优势,改进工作态度,出台利民便民举措;持续开展“一联一、一帮一”活动,帮助困难户、下岗职工、失足青年、刑满释放人员、辍学儿童等;发放便民联系卡;开展“金秋助学”、“送温暖到家”、“爱心捐赠”等,扎实办成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好事,让群众直接感受到温暖;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司法局、公证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调研报告和方案,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举措,破解工作难题,真正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和作风。
开展“法律服务诚信建设”活动。通过对法律服务队伍加强教育、管理,使整个法律服务队伍进一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大服务”的观念,自觉践行职责使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做到诚信执业服务,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维护好法律正确实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加快提质强能步伐,保障诚信法律服务的人才队伍;牢固树立契约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履行同客户订立的合同。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升办案能力水平。严控法律服务执业准入关口,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进一步完善了学习培训、人才培养、案件研讨、案卷归档、案源拓展等制度;健全评查激励机制,优化诚信法律服务的市场环境,坚持对口管理、定期督查、随机抽查、及时回访;严格依照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查处法律服务队伍中的虚假办证、违法办案、超标准乱收费、收费不认真办案以及勒索当事人钱物、收受当事人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优化法律服务秩序。
开展“服务法治澧县建设,创基层法治示范品牌”活动。以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为契机,通过宣传,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法治湖南建设纲要》,进一步加强了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增强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完善了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农村自治能力,教育村民养成自觉守法习惯,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依法履行应尽义务,保障农村各项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开展“社区矫正管理规范年”活动。结合年度工作任务,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通过矫正组织、矫正流程、矫正文档等规范,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澧县司法局 柳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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