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司法局采取五条措施力创民调满意
近几年,石门县司法行政工作一年一个台阶,但民调结果缺不甚理想。为了找准工作中的不足,结合“政法干警下基层主题活动月”活动,局长唐汇军、常务副局长贾亚翔分别带机关全体人员到20个乡镇(区)进行走访调研,广泛征求乡镇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村入组到每一个农户家中了解他们的所需、所求。在此基础上出台了五条措施,力创民调满意。
一是警力下移。将面向社会公招的6名司法行政干警全部充实到乡镇司法所岗位,确保每个司法所2人以上。机关股(室)干警每月下到联系的司法所帮助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天。乡镇司法所因遇突发事件造成警力不足时,县司法局将予全力支援。
二是管理跟进。严格按照《司法行政队伍管理“六个严禁”》和《司法局队伍联带包创精细化管理规定》加强司法所管理。进一步协调好与乡镇党委政府的关系,确保司法所人员在司法局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双重”管理之下。
三是服务到位。建立《乡镇司法所人员工作去向牌》,发放便民服务卡,人员去向、联系电话向群众公开;来人来访做到笑脸相迎,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严肃查处对办事群众“冷、硬、横、推、拖”的行为。规范来人来访接待及文明用语。
四是监督到人。对全县注册律师、注册法律工作者面向媒体公示;聘请司法行政队伍形象监督员;加强与县人大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沟通;定期开展案件质量的评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
五是扎扎实实开展好为民办实事活动。以“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月”活动为载体,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突出抓好四项工作并长期坚持。
坚持大走访,不搞形式。班子成员、机关干警每月下基层时间不得少于7天,每月帮助基层解决问题不少于1个;走访社区矫正对象每月不少于1次。建立工作台账,作为考核依据。
坚持大普法,力求实效。在丰富《法治石门》电视节目、“法律六进”普法宣传内容的同时,进一步扩大短信普法范围,编写《公民实用案例普法读本》、《全县中小学法治教育讲义》两本实用普法书籍,发放到全县每个农户和中小学校。律师讲师团下基层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全年不少于60场次。坚持普法从学生抓起,在全县中小学全面开展“小手牵大手”法制教育活动,通过学生与家长的互动,努力在全县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大服务,惠及民生。按照“法律援助窗口落地”的要求,投资5万元,将县法律援助中心由司法局2楼搬到一楼,并开设残疾人法律援助专用通道,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动员全县律师自觉投身法律服务公益事业,与县劳动者协会、县消费者协会、县总工会联合,建立律师为外出务工人员、为消费者免费维权服务机制和全县特困企业“双联”帮扶机制,让法律服务真正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坚持大化解,营造和谐。进一步完善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抓好村级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堵住矛盾纠纷源头;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建立重大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之中。(石门县司法局 龙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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