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司法局唱响2012年“司法公正常德行”大戏
今年以来,津市市司法局按照市人大提出的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的活动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围绕“阳光司法”这一主题,有针对性的开展系列活动。截至目前,全局共上报信息材料80余篇(条);分别深入到全市9个乡镇27个村、4个街道10个社区了解民情,为困难群众义务捐款1万余元,下到30多家大中型企业征求意见;在市区、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法律知识抢答赛2次;拍摄了反映本局工作特色的3 集电视剧;组织专人制作《法律知识三句半》光碟、编写《人民调解员巧解矛盾纠纷口袋书》向全市各乡镇、街道赠发。通过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全局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热情得到了焕发,工作效率有效提高,作风纪律明显加强。
一、领导重视,认识高度统一有创新
“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开展好不好,领导是关键,津市市司法局深刻体会到了这点。
一是及时召开会议,专题讨论、研究部署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工作。在全市召开 “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会议后,津市市司法局党组专门召开党组会,对2011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回顾和总结,重点分析研究了2012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方案。同时,及时召开全局干警大会,局长聂平凡就2012年本局“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强调。
二是制定方案,健全组织。津市市司法局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制定了详细的《2012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方案》,方案中突出了“阳光司法”这一特点,特别是围绕“法治津市”建设活动,突出了司法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方面的特点。除此之外,还建立了完善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一把手”亲自担任“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分管纪检工作的副局长向阳为副组长,办公室、法援中心、公证处、法宣股、基司股、矫正股等股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系,从而使“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有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三是经常调度“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工作情况。为了确保“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顺利开展,局长聂平凡利用每月局工作例会调度本局“司法公正常德行”工作情况。如为了落实举办一场农村“法律知识抢答赛”活动,聂局长从资金、奖品、场址选定到现场指挥,均亲力亲为,一环一环抓落实。通过常抓、常管,详细周密的调度工作,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津市“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的开展。
四是党组成员带头参与“阳光司法”活动。局长聂平凡始终坚持在“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第一线,从活动的方案到积极实施,处处显现他的身影。副局长杨启文、副局长向阳带领分管股室到农村、社区、下企业了解民情,征求律师服务企业意见,推介本局工作,宣讲法律知识,所到之处,深受群众的欢迎。副局长杨宇倓带头编写《人民调解口袋书》。有了领导、班子成员的积极参与,津市市司法局的“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一步步向深入推进。
二、窗口前移,监管措施到位有创新
津市市司法局为了配合“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将股、室整合,窗口前移,更加直观的贴近群众,服务群众。
1.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年初,津市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局机关人员竞争上岗的通知》文件,文件设定了股(室)数和中层骨干、一般工作人员的竞岗条件,通过竞争上岗,形成了大家选中层骨干,中层骨干选股、室一般工作人员,班子成员选中层骨干,中层骨干选分管领导的双向选择机制。现在,全局机关干警的工作热情更加高涨,工作积极性更加明显。
2.出台《机关工作制度汇编》。年初,经局党组研究讨论,对过去的机关制度进行了完善、调整。特别是废除了过时的条文,重点将精细化管理、联带包创有机的结合统一起来,重新出台了详细完善、切合实际的制度规定,局里将制度规定装订成册并人手一份。
3.将法援中心、公律、执法监督、“148”接待、信访接待合二为一。作为司法局接待窗口,放在办公楼一楼靠前房间,让群众更方便的接受服务。窗口建立起来后,为了让办事的群众直接易懂司法局工作职能,窗口单位将《工作指南》、《公开承诺》、《公证处收费标准》等规定、制度一律上墙,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4.对律师、司法鉴定人员实行严格的监督。主要是:(1)规范律师司法鉴定人员监管办法;(2)到机关、企业征求律师服务部门、企业意见,下发《征求意见函》30份;(3)组织律师、司法鉴定人员学习培训,规定每名学习培训人员5—10分钟发言,重点介绍服务企业情况;(4)以津市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担任行政、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意见》;(5)落实办案质量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鼎鸣律师事务所、津正律师事务所、秦明律师事务所、九澧司法鉴定所的办案人员已办结案件质量进行检查,查实是否有收费不办事、要吃要喝、违规收费,当事人是否满意。(6)及时查处群众的投诉。今年该局共查处了2起群众的投诉,一起经查证情况不属实,及时向投诉人进行了反馈。另一起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协议书》冒用当事人签名,经查实后,对当事人进行解聘、辞退,对负责司法所工作的同志进行了通报批评。
三、阳光司法,工作特色明显有创新
阳光司法是今年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的主旋律,为此,津市市司法局在开展自身业务工作创特色、创品牌上,更是殚尽竭虑。
1.建立津市法治广场。司法局法宣股与津市市有关部门一道,用了近半个月的时间,率先在津市桥头江南明珠广场建立起法制广场,将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刊登在宣传窗内,总共10个宣传窗,让群众潜移默化感受法治文化。
2.编写《人民调解员巧解矛盾纠纷口袋书》手册。由基层司法股牵头,编写一本《人民调解员巧解矛盾纠纷口袋书》,此书中汇聚了调解技巧、法律、法规、案例等知识,是一本即实用、又易懂的工具书籍,下发到了全市所有司法助理员、所长手中。
3.出台法律知识快板、三句半光碟。由司法局法宣股组织牵头,邀请业内相关人员,将有关法律知识编写成快板、三句半,并制成光碟,下发到乡镇、街道,利用广播进行法制宣传,这种形式喜闻乐见,群众更易接受。
4.举办法律知识有奖抢答。津市市司法局于6月1日组织全局机关干警到保河堤镇法制广场,进行法律知识有奖抢答,让老百姓现场学法。此次活动,司法局共拿出资金5000多元,发放奖品300多份。活动中虽然天公不作美小雨绵绵,但依然吸引了1000余名群众的热情关注,达到了寓教于乐、提高群众法制意识的预期目的。
5.播放专题电视剧。司法局与津市市电视台紧密合作,出资金、派人员,录制了三部反映司法局工作特色的电视剧,分别为《王司法的故事》、《法律援助立案记》、《社区矫正往事》。说的是家乡话,演的是自己事,反响极大,既宣传了法律知识,又展示了司法局的工作特色。(津市市司法局 谢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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