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务工死亡 获赔102万
2012年4月14日,晚上7点左右,毓德铺镇司法所长黄德寅接到电话,电话那端传来泣不成声的肯求声音,本镇清水塘村杨西冲组曾艳梅说,自己的丈夫杨跃华在重庆市务工,承建龙河特大桥时发生意外,经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死亡。曾艳梅不知所措。电话那头也同时听到全家人伤心欲绝的哭声。黄所长感觉案情重大,立即骑摩托车赶到死者杨跃华家,一边安抚,一边主动表示给予援助,全力帮助处理此事,家属才得到一丝安慰。
黄所长通过各方联系,联系到修建方项目部负责人黄金亮。黄总表示,一定会处理善后事宜。当天晚上黄所长带领其家属一行赶赴重庆市丰都县龙河特大桥11号桥墩施工指挥部了解情况。根据新的《工作保险条例》规定,运用熟练的索赔技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据理力争,15日晚12点,死者的善后处理事宜和赔偿最终达成协议。善后处理:死者火化后送回湖南老家;赔偿协议:由大桥承建方共同支付死者亲属各项赔偿费用合计人民币102万元,三天之内全部到位。
到位后,黄所长为了防止巨额赔偿款的分配出现家庭纠纷,对赔偿款也进行了合理分配。(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汉寿县司法局 彭竹桃 连小虎 黄德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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