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举办基层调解主任业务培训班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澧县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抓民调,创满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调解主任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4月27至28日,澧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了为期2天的调解主任业务培训班。全县32个乡镇专职调解员和479个村(居)调解主任共计543参加了培训,培训班在县翊武影剧院进行。
在培训班上,县政法委副书记洪振淼作了动员发言。县委党校、县法院、县属律师所律师、县司法局等相关人员就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和中国法律制度、民法通则(婚姻、继承、合同、老年人保护等)、侵权及轻微刑事案件调解的探讨(交通、治安管理条例、劳动合同法等)、调解主任的职责与任务及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目前农村社会面临的主要矛盾及对策等内容作了专题辅导。32个乡镇的调解委员会在培训之余进行了经验交流。
该县现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519个,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33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479个。通过这次培训,使基层人民调解员掌握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及调解纠纷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规范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技能,为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民调创满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澧县司法局 柳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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