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举办2012年度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班
石门县司法局,举办为期两天2012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班,对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学习培训充电。
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汇军作了动员报告。他指出:这次学习培训,既是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治业务素质、执业水平和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参加这次培训的每个同志都要充分认识培训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重要意义,要站在确保基层法律服务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及时把握和了解执政兴国的大政方针,以及围绕实现大政方针制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努力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为基层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供法律服务。要讲政治、顾大局,积极服务中心工作。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坚持面向基层社会,服务群众,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贴近基层、便利群众、服务便捷、消费低廉、亲和力强、方式灵活的特点,协助基层政府化解纠纷和社会矛盾,为基层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完成基层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要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妥善代理好每一起案件。要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依法办事。要及时更新法律业务知识,不断拓宽业务范畴,开阔专业视野努力提高执业水平。要弘扬诚信,树立诚信为民的职业形象。
希望参加这次培训学习的同志,要珍惜机会,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牢固树立诚信意识,强化服务观念,端正执业态度,为维护地方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与乡村结成法律服务对子,扩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影响力,在服务中谋求自身的存在价值,在服务中谋求自身的发展壮大,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实现服务社会与法律服务事业发展的“双赢”。
培训班上,还请全县知名律师讲了法律援助、基层法律工作者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知识,部署安排了2012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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