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司法局通报表彰优秀人民调解案卷和法律服务案卷承办个人
10月24日,澧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全县人民调解案卷、法律服务案卷评优及观摩活动。活动评出了湖南城头山律师事务所肖大喜,湖南中锋律师事务所曾龙,澧县澧峰法律服务所孙际平,澧县翊武法律服务所陈明福,盐井司法所万大美,大堰垱司法所潘军,澧州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张业建、曾凡初,澧县澧阳法律服务所彭逢玉,县公证处公证员余岩峰等一批优秀案卷承办个人。司法局对以上优秀个人在司法行政工作会上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了一定的物质奖励。
今年8月1日,经县局党组研究,县司法局正式启动了该活动,并将它作为司法局今年的重要活动之一来抓,全局各基层单位和案件承办人员能够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评,及时报送了本人、本单位较为优秀的办案卷宗。较短时间内,在全局各基层单位掀起了比优秀、学优秀、赶优秀的良好氛围。此次活动的开展有效推动澧县“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的开展,有助于促进我县法律服务人员、人民调解员交流办案经验,促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促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办案质量、服务水平。充分展示我县优秀律师卷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卷宗、法律援助卷宗、公证卷宗、司法鉴定卷宗、人民调解卷宗。为了确保评选公正,司法局制定了严格的评选标准,要求推荐的参选的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卷宗必须实体合法、程序齐全、格式标准;要求推荐的参选的调解案例必须矛盾纠纷类型比较典型,适用法律正确,调解程序合法,调解技巧运用得当,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经过逐一评选,最终从全县报送的41本参选的人民调解卷宗和20本法律服务卷宗中评选出了9本优秀卷宗。(澧县司法局李小林 柳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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