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司法行政工作 全力打造人民满意司法
今年来,为深入推进人民满意机关建设,津市市司法局着眼基层、企业,面向群众,突出重点,开拓创新,扎实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全力营造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完善工作体系,健全“三项机制”,提升满意司法保障力
津市市司法局将建设满意机关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全年工作总体规划,从组织领导、目标管理、满意保障等方面确保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及时高效启动、全面推进。
(一)健全组织协调机制。为更好地组织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津市市司法局建立了建设满意机关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建立了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决定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从组织上确保了建设满意机关工作的顺利推进。为推进建设满意机关工作,召开了全局建设满意机关动员大会,对“建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党组会多次专题研究满意机关建设工作,检查工作进度,有力地推动了满意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完善目标管理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建设满意机关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力量,调查研究,在广泛征集各股室负责人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结合各股室和各职位岗位的工作实际出台岗位目标责任制,对相关责任人定职责、定权限、定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分解任务,狠抓落实,加强督导,为建满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强化满意保障机制。1.强化考核奖惩机制。实施绩效考核管理,细化考评指标,建立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三结合”检查督查制度,严格执行机关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强化内部管理,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津补贴挂钩,并作为年底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加大检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力度,将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有效转变了干警工作作风,提升了干警精神风貌,极大提高了干警执法、执业能力和水平。2.强化人员保障。针对各项业务工作分别建立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做好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岗位培训、素质培训工作,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3.强化经费保障。以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的正常需求为标准,列支专项经费,保障工作落实。
二、服务津市发展,抓好“三大建设”,增强满意建设时代感
津市市司法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一主线,强化管理措施,抓好“三大建设”紧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时代步伐。
1.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进一步提升我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精心打造学习型、知识型、服务型机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一是积极开展“强化专法普教践行执法为民”的学法用法活动。活动从5月20日起,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举办讲座和自学等形式进行,以新颁布、修订的《人民调解法》、《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蓝本,并把每个周五下午定为学习日,从班子成员到一般干警,人人都有授课内容,个个都要上讲台,以法律法规的立法背景、条文内容、现实意义、重点难点为主要内容,重点就该项法律法规在普法宣讲过程中应如何贴近群众,切实为民所用进行了专题探讨。计划先在局机关干警中试讲学习,然后分片包点到乡镇村组、街道社区、厂矿企业、机关学校进行讲解。此举极大促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学习风尚,提高了干警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执业能力。二是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优秀共产党员为目标,以庆祝建党九十周年为主题,积极开展了七一系列活动。重温入党誓词、上党课、唱红歌、修党性,激励干警牢记使命以实际行动忠诚践行自己在国旗、党旗下的铮铮誓言,增强党员干警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励干警振奋精神、鼓舞干劲、艰苦奋斗、戒奢倡俭、开拓进取,以更高的起点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更好更快发展。三是开门纳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建议。今年4月和8月,分别邀请了部分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和监督员来局座谈。广泛征求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共发放征求意见表158份,征求意见和建议27条,对这些意见和建议都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文字回复,同时制定了整改计划,下发了整改书。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从而改进了机关作风,提升了队伍形象,使干警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2.加强监管,规范行为,扎实抓好公正司法建设。今年,我们以常德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为契机,大力整治法律服务市场,规范律师、司法鉴定人、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行为。一是加强法律工作者的教育培训。今年,我们除了将律师、司法鉴定人、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选送到省市参加培训外,还分两次把他们召集到市局进行了集中教育培训,提高其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水平。二是严把注册关。年初,我局根据省市的精神,对2个律师事务所,1个司法鉴定中心、1个公证处、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所有法律服务工作者都认真进行了年检年审,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三是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每季度我们都采取“一听二查三访”的方式进行督查。“一听”,听取公、检、法等部门对法律服务工作者履职的反映;“二查”,查阅所、处今年的案卷材料和收费情况;“三访”,通过电话回访,上门拜访等方式走访案件当事人、人大政协委员、企业管理人员三个群体,切实掌握有关的社会评价,将督查的情况与诚信管理和年度注册严密挂钩。从督查的情况看,没有违反法律和职业道德的情况,做到了司法公正。
3.强基固本,夯实基础,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结合乡镇党委和村支两委换届选举,调整充实了司法调解队伍,将22名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业务水平强的人员配备到各司法所,使每所达到了“一所三员”;对123个村(居)调委会进行了调整充实,同时还加强了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5个专业调委会的建设。5月份分级分批对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使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达到了规范化、标准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二是统一了基层司法所的阵地建设和外观标志。目前,我市11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办公用房全部按计划完成并通过验收,在硬件上,配备了办公桌椅、交通工具等设施,为便于群众识别,提升司法部门的形象,按要求更换了7个乡镇街道司法行政徽章和人民调解标识牌,对司法所11种小标牌进行了统一制定和悬挂,对司法所的上墙公示内容进行了统一修订。在软件上,对司法所档案、文书、台帐、表册进行了统一制定和规范、专门印制了司法所工作台帐和村(居)工作台帐。9月份,按省、市要求,对全市123个村居和专业调委会的标示、调解员徽章和人民调解员证书进行了统一摸底、登记、订购,还结合《人民调解法》的精神重新修订了司法所人民调解网络体系,并统一上墙。至此,调解工作硬软件建设全部达标、全面覆盖。三是在重新修订完善调解工作原有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同时,还制定了《司法所内务建设指导标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综合考评细则》以及《人民调解工作程序》、《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司法确认》等制度,从而使调解工作步入了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彰显津市特色,构建服务平台,激发满意司法行政活力
针对信息时代的新特点,津市市司法局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充分发挥多媒体和网络传播的作用,对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矫正安帮等业务工作平台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极大的激发了满意司法的丰富内涵。
(一)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1.建立了全方位的电视、网络宣传平台。一是在津市电视台开辟普法专栏,定期播放全市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态,播放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及其他法制宣传节目。二是高质量地建设好湖南法治网津市分页,充分发挥普法专业网站的作用,及时反馈各单位的工作情况,为指导全市各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交流工作经验、推广典型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三是在津市市政府门户网、平安津市网及本局网站上都设有普法专栏,为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满足了城乡居民网上学法的需求。2.建立了高素质的普法联络员、宣传员队伍。一是在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都设立了普法联络员;在全市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了普法宣传员、辅导员和法制教员;市综治委、市教育局、市依法治市办联合行文,为全市中小学校配齐配强了兼职法制副校长;组织成立了普法讲师团。二是依托市关工委建立了一支173人的老年义务宣传员队伍,常年活跃在农村、社区、学校。2011年5月份,津市市普法讲师团组织精干力量,下到乡镇、街道开展巡回法制讲座,为全市干部群众讲授《人民调解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20余场,在全市范围内造成了一定的声势,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3.建立健全了坚实的普法宣传阵地。牵头在全市交通要道上建立了60余块固定的法制宣传牌,在广场、超市以及部分单位的电子屏幕上定期播放法制宣传内容;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学校都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专栏。农村(社区)法制宣传“四个一”建设基本做到了全覆盖。5月份,市司法局设计制作了一套《人民调解法》宣传专栏样本下发到全市各村(社区),并督促、指导各村(社区)按全市统一要求更新了法制宣传栏,同时联合市“专法普教”成员单位按统一规格制作了四十多块法制宣传盾牌,并利用集会、赶场等时机开展经常性的流动法制宣传。
(二)创新矫正安帮管理手段。一是加大资金投入,近年来,津市市司法局先后为各乡镇司法所购置了电脑,建立和完善了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并及时投入使用,真正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二是多种形式开展工作。各级帮教矫正组织不断加大帮教矫正工作力度,将这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措施。三是分类管理抓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使帮教对象不重新犯罪,抓住重点对象,实施分类帮教,一类是“三无”人员,二类是外出务工的,三类是原属暴力犯罪,现性格粗暴,劣迹较深,思想情绪不稳定,易铤而走险的人员。四是抓好本年度归正人员工作。以建档为基础,以多层次教育和管控为手段,实施严密的跟踪考察,防止了脱管、漏管现象发生。五是开展了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按照湖南省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认真开展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严把调查质量关,调查分析评估相关情况,对每个案件写出严谨的审前调查报告。今年来,共办理审前社会调查6件。六是全面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教措施。为统一规范全区社区矫正监管体系,提高矫正质量和效果,从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矫正对象接收建档、谈话教育、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和帮扶工作制度等规范管理入手,重点抓好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教育,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特点,制定出有针对性的个人矫正方案,因人施教,保证了矫正工作效果。截止到10月份,我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69人,解除102人,现在册67人,在册缓刑31人,假释14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剥夺政治权利17人,管制3人,监管率100%,重犯率为零。
(三)创新优化窗口服务。津市市司法局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打造优质高效、勤政为民服务型机关,整合内部股室服务职能,严守工作职责,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服务、信访接待、法律咨询、案件受理等整合成一个为民服务平台,一是实行“窗口式”服务。我们把“1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建成对外服务的窗口,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对照梳理原有的制度规定,对因处室不同、制定时间不同所导致的不一致、不规范之处及时予以修正和完善,修定完善了工作人员职责、服务流程等制度,并汇编成册统一印发,督促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二是实行公开化服务。推行公开承诺制,开展“推行公开承诺制,共建和谐新津市”活动。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承诺事项,经党组审核后,通过召开会议、制作承诺公开栏等形式,将承诺内容、落实时限、具体责任人等予以公示,并把办事依据、条件、程序、结果以及岗位职责、联系电话、廉政守则和监督电话,分别通过公告栏予以公布,向前来办事的企业或群众发放“办事指南”、“便民手册”、“办事效率监督卡”等,使办理事项公开透明,阳光作业,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开展便民利民服务。为充分体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原则,使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组织各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全市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弱势群体发送便民服务卡、一封《致困难群众的一封信》及一本法律援助工作指南,各乡镇司法所在上门发送服务卡的过程中,还耐心细致地解答援助对象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不断满足他们对法律援助的需要。此举受到全市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等弱势群体的热烈欢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着眼群众需求,抓实“四大活动”,增强满意司法执行力
为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资源,提升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力,全力服务“实力津市、创新津市、宜居津市,幸福津市”的总体目标,从3月份开始,津市市司法局相继开展了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治理专项活动、部门服务企业活动、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和四送下乡活动为内容的“四大活动”。
(一)开展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加强与矛盾多发、高发领域单位的联动,创新方式,深化矛盾排查工作,分层次、分区域、分时期建立了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以及特殊时段、敏感时期专项排查的排查预防机制,努力扩大排查渠道,最大限度发现隐患。同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市、乡、村排查分析例会、部门信息调度、受理登记、工作台帐、办结履行、矛盾纠纷定期报告、重大矛盾纠纷必报及信息联络员等工作制度,从工作流程上使矛盾纠纷从受理、移交、调处等环节上相互衔接,尽可能掌握当地的矛盾纠纷态势,打造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优化我市经济环境。一是在“两节”、“两会”、清明等特殊时段,开展了专项排查工作,有效化解了易引发涉稳问题的赔偿纠纷(含交通事故)86件、医患纠纷12件、征地拆迁纠纷13件,实现了民转刑、自杀事件、群访、械斗等多个零指标。二是3月8日至4月8日,6名班子成员分别带领机关干警深入到辖区内的7个乡镇、四个街道办事处和中联重科、邦乐汽车等18个市属规模企业开展了一次“大走访”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印发资料等方式,宣讲法律法规,宣讲惠民利民政策,走访调查,征求意见,解决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789件,调解成功2783件,成功率99%,其中人民调解1732件,行政调解531件,警司联调60件,部门联调27件,跨区域调解1件,防止群体性械斗12起170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3起210人,预防“民转刑”案件1起1人。
(二)开展了部门服务企业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大部门服务企业,推进新型工业化”的精神要求,津市市司法局成立了部门服务企业领导小组,制定了《津市市司法局2011年部门服务企业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和《津市市司法局服务企业“六包”工作方案》,建立了专门的服务企业跟踪台账,明确了工作目标、措施和要求,深入到鑫源缸套公司、监狱砖瓦厂、涔澹广源公司和涔澹加工厂等规模企业,主要是采取现场调研和座谈会的方式,全面了解企业的发展状况和在生产、经营等环节面临的一些困难和矛盾,帮助其衔接解决融资、技改、用地、用工、周边关系等问题,及时研究帮扶措施,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每周至少2天以上深入到企业进行调研,对服务企业情况及时掌握汇总,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调度,确保了所联系企业遇到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所服务的企业提供了各方面的优质服务,努力促进企业快速高效发展。全年,共走访企业93次 ,帮助解决问题17个,收集意见和建议79条,向企业发送《企业管理人员法律读本》、《企业法律必读》等法制宣传材料1000余份。并在走访征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津市市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规范》,该《规范》涵盖了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企业服务的宗旨、目的、程序、规则、罚则等内容,旨在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更好的为津市经济发展服务,该《规范》试行后,受到了企业家的普遍好评。
(三)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一是强化农村普法阵地建设。为提高农村普法工作的长久性与实效性,我局把农村普法阵地建设作为今年农村法制宣传月的重中之重,作为启动“六五”普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截止5月底,全市各村(社区)普法建设“四个一”基本做到了全覆盖,同时督促各乡镇街道和村(居)将法制宣传栏全部更新为《纲要》、《条例》宣传内容。二是开展了送法到点村活动。到灵泉镇戚家村,组织村民召开了一次“乡风文明建设座谈会”,会上,认真学习了《常德公民法常识快读》相关内容,资深律师为农民群众解答了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涉法问题。同时还深入到李家铺乡万家村,为群众送去了法律书籍和资农物资,并为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受到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三是开展了“法律赶集”活动。联合相关部门组成流动法制宣传队,于6月1日、2日、3日连续三天深入到棠华乡、白衣镇、渡口镇,利用群众赶场的有利时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中,共展出法制宣传牌120块,拉出横幅标语15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80人次。
(四)开展了“四送下乡”活动。4月1日上午,津市司法局全体班子成员及中层骨干在局长聂平凡的带领下,深入到李家铺乡万家村,开展送政策法规、送组织温暖、送医药卫生、送春耕物资的“牵手万家走进乡村”的“四送下乡”活动。给万家村部分困难群众赠送了5吨化肥等春耕物资,为每位农户送上一本法律书籍和政策宣传传单,并组织部分群众代表召开了座谈会。会上,法制宣传员给农民上了一堂法制课,内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中常用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同时,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在群众中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30多个,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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