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狠抓“法律援助暖民心”工作
桃源县司法局紧扣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主题,以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和社会和谐问题为工作目标。截至10月底,桃源县法律援助中心今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23件,较去年同期增加39件,增幅24%,接待咨询等其他事项430件。
一、加强硬件建设,方便受援群众
以往,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场所设在局办公楼四楼,并且仅有一间办公室,为了方便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今年将一楼黄金地段临街二间出租门面收回,又从二楼调剂一间,投入资金近5万元用于办公室翻修及办公设备更新,并为残疾人设置了绿色通道。现在新的办公场所设置崭新、装备齐全,既方便了广大群众,又提升了司法的形象。
二、加大办案力度,满足群众需求
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按照《法律援助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弱势群体充分提供法律援助,在保护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权益方面,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法律援助志愿者、桃源公信法律服务所所主任聂中峰承办的农民工何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在工商部门的协助下,与对方当事人三次协商,给何英武追回已拖欠5年的工资3500元。何某被聂中峰“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的精神所感动,于今年3月将一面绣着“无偿援助,为民解忧”八个大字的锦旗送到桃源县法律援助中心。
三、创新宣传形式,增强民众意识
1、开设网站专栏。今年该局对局信息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特别设置了法律援助专栏,将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流程和各种规章制度公示上网,供大家学习了解。同时将每季度援助案件办理及案件补贴情况公示上网,接受大众监督。
2、设置法律援助橱窗。在全县4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均建立了法律援助橱窗,做到了全县整体覆盖。
3、发放便民手册和宣传资料。以“农村法制宣传月”为契机,联合治县办在县城主要街道和社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专场”活动,向群众发放便民手册和致困难群众的一封信等资料共计7700余份。
4、利用电视媒体专题报道。9月份,和桃源县电视台《政法天地》栏目合作制作了一起专题节目,侧重从社会反响的角度宣传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扩大社会影响。
四、建立回访制度,提升办案质量
加大案件回放力度,坚持全面覆盖式的回访。按照上级规定,承办案件的回访率须达到20%。我们进一步从严要求,坚持回访率达100%,不留任何死角,严控违规办案的现象。另外坚持全程式回访。首先对于当事人未亲自到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的,在作出是否援助的决定之前,对其询访;其次在援助案件过程中,进行跟踪访问,做到不失控;最后,在案件办结后,进行回访,听取受援人对援助人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办案质量等方面的反映。
五、建立听庭制度,规范审查标准
做到听庭、评析与考核三位一体。按照规定每月听庭一次,每季度公开评析一次,并将评审结果记录在册,纳入个人年终责任制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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