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司法局高标准建好司法所办公用房
津市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精神,紧紧围绕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以司法所立户列编为突破口,以强化司法所队伍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为着眼点,立足该市实际,开拓创新,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按期完成全市11个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任务。
一、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完成情况
津市市共有11个基层司法所,至2010年底,按国债投资任务,全市11个司法所全部完成办公用房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其中新建司法所办公用房6个,合建司法所办公用房5个。全市11个司法所全部落实司法所办公用房产权确认手续,全市司法所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2032.4平方米。共投入办公用房资金117万元,常德市财政配套资金5.5万元,津市财政配套资金44万元,津市司法局筹集资金5.5万元。
二、主要做法
1.主动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该市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工作自2004年启动以来,津市市司法局积极向津市市委市政府汇报,结合津市实际,提出建房的具体方案,为加快建设步伐,津市市委、市政府党政联席会对全市“两所一庭”建设做了专门安排部署,决定采取新建或合建手段建好司法所。
2.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想方设法解决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用地问题。2006年以来,津市市主要领导多次率市委政法委、司法局有关人员深入乡镇(街道),专题调研司法所建设工作,进一步统一和提高乡镇(街道)领导对加快该市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主动与司法局协商落实建设用地建房工作,特别是在选址问题上,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大开绿灯,基本上都将最好的地块无偿划拨给司法所建设工程;个别乡镇在确定司法所建设用地问题上确有困难的,津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能亲临现场协调解决;由于沟通协调到位,在司法所建设工作中,无论是在选址征地、用水用电,还是在地方材料采购方面,都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有力推进建设步伐。
3.争取部门支持,从政策上予以倾斜。从2005年开始,津市市司法局积极理顺与发改、规划、国土、建设、房产等部门的关系,保证相关部门支持办理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立项、用地、规划、报建、产权等手续,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积极予以配合,国土部门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用地简化审批手续,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建设部门对用地统一规划,支持司法所依托乡镇政府机关搞好办公地点选址,并简化手续,减免有关建设行政事业收费,财政部门和乡镇、街道帮助司法所配套完善办公用房所需基本设施,为司法所全面有效发挥职能创造条件。
4.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司法所建设经费保障到位。按照津市市报批的司法所建设规模,中央专项资金和省、市配套资金尚不能完全满足津市司法所建设需求,上级也明确要求不允许出现欠资建设的情况。为此,司法局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资金缺口问题,并积极主动请示津市市委、市政府给予解决。由于津市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在地区财政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该市第1批、第2批5个司法所仍划拨了配套资金20万元,平均每所达9万余元。
5.加强领导,狠抓落实。2005年津市成立了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津市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担任,成员由政法委、司法局、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各乡镇(街道)分管政法工作负责人组成,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为迅速推进全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工作有序、扎实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将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工作列为年度综治考核内容。
6.严格把关,加强指导,规范有序推进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在建房中,津市市司法局严把质量关,从司法所选址、设计、建设等各个环节上严格把关,局领导班子经常深入司法所现场办公,指导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按时按质完成。在建设中津市司法局实行局领导包点联系制度,分管局领导集中精力全力抓,基层股同志全力以赴抓此项工作,和司法所同志跑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多次下基层督导工程进度,驻工地守质量。由于工作落实,2005年6月在常德市率先建起了第一座司法所----白衣司法所,此后各乡镇、街道司法所以独建或合建形式陆续按期完成了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市11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办公用房全部通过验收。建好的司法所用房常德市每所落实配套资金5000元,以配发家具的方式进行落实,市级财政配套5000元,乡镇财政落实配套资金平均每所达4万元以上,平均建筑面积达到185平方米。
三、取得的成效
在司法所建设工作中,津市市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制定了《津市市内务建设指导标准》;每个司法所办公楼内设有司法所长办公室、人民调解工作室、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法律服务室、安置帮教工作站、社区矫正办公室、法律援助工作站、档案资料室、人民调解庭;已建成使用的司法所按市局的要求做到了各项制度上墙公示,统一制作安装了司法行政徽章、司法所、调委会、法律服务所等标识牌。省司法厅配备了14台摩托车,常德市司法局为每个所购置了5000万元的办公桌椅、文件档案柜、调解桌椅等设施,津市司法局为司法所装备了11台电脑,极大地改善了基层司法所工作环境条件,提高了工作效率。目前每个司法所全部做到了牌子、印章、台账、流程、文书统一,人员、制度、工作、设施落实,实现了司法所规范管理,已有5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授予“规范化司法所”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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