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司法局三阳港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重大工伤赔偿纠纷
近日,三阳港司法所调处了一起重大的工伤赔偿纠纷,9月25日,60万元的理赔款全部到位,当事人握手言和,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2011年9月21日上午10时许,桃源县针纺机械厂员工李菊初在上班时因机器漏电触电死亡。事件发生后,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召集亲朋好友60多人,死者尸体放在医院不运走,要求调查事故原因,并要求120万元的巨额赔偿。
三阳港镇党委、政府获悉后,非常重视,派人现场处理,派出所所长张品义、司法所长邹源球赶到现场进行调解处理。双方对赔偿的数额各执一词,差距太大,两个小时的调解未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调解员并不气馁,司法所长邹源球向当事人宣讲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死者应该依法认定为工伤,依照2011年1月1日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最多只能赔偿40多万元,死者亲属的要求确实过高,同时找桃源县针纺机械厂做工作,考虑到死者家庭经济困难,上有年近八旬的老母亲,下有未成年的女儿,家中失去顶梁柱,希望能从家属的实际情况出发,适当增加生活补助费,经过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死者家属同意把赔偿费用降到80万元,看到双方的差距进一步缩小,调解员顾不上吃饭,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反复做当事人的工作,通过四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桃源县针纺机械厂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60万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接下来,司法所长邹源球就这次工伤意外事故进行了有关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一旦员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可以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员工的合法权益也能得到有效保障, 刘厂长说:“这次教训深刻,我学到了法律知识,今后厂里一定要购买社会保险,对员工有一个交待。”在场的群众都纷纷表示,今天接受了教育,学习了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知识,把大家变成了法律明白人。(桃源三阳港司法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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