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创文 迎国检 武陵区司法局大力开展司法行政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市、区创文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推进抓“创文”迎国检工作,武陵区司法局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促进发展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自觉把“创文”、迎国检工作作为当前第一大事,迅速行动,多措并举,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形成合力,在“创文”过程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夯实基层基础,为创文迎国检奠定坚实根基
(一)规范基层司法所建设。一是领导重视,全面规范司法所管理。基层司法所担负着落实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和向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与法制宣传教育等职能。我局逐步建立健全了对司法所的日常工作考核制度、双月通报制度、以会代训制度、政治学习制度和奖惩兑现制度等。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为规范化建设提供保障。目前我局基层司法所12个,覆盖全区范围,每个司法所有在编司法所长1名,组成一支人员队伍齐全的班子,成为机关单位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是司法工作顺利展开的重要前沿。我局积极定期组织司法所人员培训学习,对司法所长开展了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网上操作系统的培训,组织司法所长到省厅参加了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骨干培训,启动司法所工作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司法所人员在调处疑难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能力。同时积极申请2012年国家公务员招考计划,扩充在编基层司法所人员数量,为司法所工作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和后续保障。三是加大对基层司法所的基础投入。我局积极争取上级配套资金,今年以来加大争取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完成了我区最后两个未建司法所,即东郊司法所和南坪岗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基层司法所设有人民调解庭、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法律援助接待室,司法所配有电脑、空调、办公桌椅,保证基层司法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加强内务管理。一是清理整顿办公环境。加大投入,规范办公场所设施配置,统一了门牌标识,规范了工作文书、业务程序、办公用章等。二是推进单位文明创建。通过专家讲课和测验考试等方式,宣传普及了文明礼仪、公共卫生等观念和知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七一”举办了“党在我心中”红歌诗歌赛,“八一”举办了退伍军人座谈会等。三是配合全区文明创建。开展了人民调解“双十佳”的推荐、评选和呈报工作,完成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注册。参与交通规导行动,劝导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主动促抓对口联系社区创建工作,落实对口支援经费。
(三)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一是加强作风建设。积极配合市局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抓重点、强服务、保稳定、促和谐”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六个严禁”专项治理活动和“四违”专项整治活动,司法行政队伍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二是开展“党在我心中”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7月1日,我局举办了主题庆祝活动,全局五个党支部50多名党员全程参与,重温入党誓词;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杨万昌同志向全体党员宣读了《中共武陵区委书记罗少挟代表区委致全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慰问信》,并号召大家要把对党和党的事业的忠诚转化为工作动力,为实现“领跑现代常德,缔造幸福武陵”作出贡献;同时党组书记,局长肖州平同志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感人的党课,介绍了建党历史和建国前历届党代会召开的情况,加深了全体党员对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的认识,进一步坚定了跟党走的决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
二、彰显身份职能,为创文迎国检发挥模范作用
(一)加快推进社区矫正。2010年12月14日,武陵区在区委1号楼6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了全区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标志着武陵区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充分运用社会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对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及监外执行等各类对象管理和改造的一条重要途径。我局按照“积极探索、依法规范、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坚持一手抓推进,一手抓规范,积极将社区矫正工作实行范围逐步扩大。今年以来,我局一直把社区矫正当做工作重点、难点来抓,坚持业务培训和教育管理并举,将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有效地落到实处。我局现已列管社区服刑人员32名,无一人重新犯罪,在南坪岗乡敬老院等地建立了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今年6月,我局完成了第一例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所提建议被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采纳。
(二)推进开展安置帮教。一是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落实衔接接收制度,着力防止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建立了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沟通反馈机制,落实了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制度,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工作,提高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化管理水平。二是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截止到目前,我们已经为全区在档的91名刑释解教人员协助落实了城市低保、农村“五保”和其他经济困难保障,累计过渡性安置31名刑释解教人员到基地就业,同时通过村委会和有关部门,及时落实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原有的责任田、山林、水面,划分住房宅基地。三是强化教育帮扶措施,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效。我们持续深入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主题帮教活动,安帮工作机构对刑释解教人员真正落实“四个一”帮教措施;对外出外来务工、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的司法所建立委托帮教机制,实行“两头包、双列管”。
(三)继续深化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具有预防、排查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在“大调解”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配合。今年以来,我局多措并举,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筑牢“第一道防线”,使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武陵区经济建设中彰显了特殊职能。一是巩固、健全和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在进一步健全、规范和加强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巩固和发展了企事业单位的调解组织,同时在各社区又建立了调解中心,做到了哪里有人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新格局。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根据《人民调解法》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制定下发了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狠抓了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把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司法行政队伍培训规划,认真组织岗位培训和年度培训。同时,加强对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性、规范性的检查指导,确保调解工作质量。三是加大指导力度,突出抓好工作规范和制度规范。按照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章及人民调解工作改革的要求,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尽快实现工作形式、工作内容、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制度化。以规范人民调解协议制作为突破口,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确保人民调解协议所具有的民事合同性质和法律效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四是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功能与作用,突出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调解预防矛盾纠纷、法制宣传教育的功能,突出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两个环节。通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切实做到“三清”:对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数底数清;对易激化纠纷的类型和主要环节的情况清;对社会难点、热点、风险点和有关社情民意中清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做到“应调尽调”。今年1—9月份,全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已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540件,涉及金额2151.72万元,其中疑难复杂案件75件,实现了“四无”的工作目标。
三、巩固业务水平,为创文迎国检提供有效助力
(一)完善法律援助。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医疗事故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纠纷、假冒伪劣生活消费品责任事故纠纷,以及农村土地、养殖水域、林地经营权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把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涉法信访案件、涉法群体性事件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二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进一步降低经济困难群众和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门槛。对农民和农民工提出的法律援助事项一律予以援助,努力实现“应援尽援”目标。三是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简化法律援助审批流程,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积极推行电话申请、邮寄申请和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对法律援助申请事项实行了限时答复、限时办结,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办案效率,切实做到便民利民。四是深入基层宣传推广。为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特别是让低保、残疾、下岗失业人员以及经济困难群体更深入了解法律援助,武陵区法律援助中心编制、印刷了四万份法律援助《致全区困难群众的一封信》。这封信介绍了法律援助的机构性质、主要援助范围,并公布了武陵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地址和热线电话。
(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一是严把行政许可初审关。今年我区5个律师事务所、7个法律服务所、50名律师和47名法律工作者顺利地通过了年度考核注册。二是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一、二季度我局执法监督检查小组对区属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和司法鉴定所进行了规范化管理、业务拓展、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所务管理上的漏洞和律师、法律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在执业、操作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提出了限时整改要求,促进了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司法鉴定所的规范化建设。三是从加强对相关制度的学习入手,提升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完善了法律服务诚信体系,推进了法律服务诚信建设,提高了法律服务水平。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开展了专题法制宣传活动。我局制定了创建法制城区实施方案,成立“六五”普法讲师团,组织了“法律六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了送法下乡,送《法常识快读》进学校活动,全面营造了依法执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法治新局面。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我局结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精心选择法制教育内容,通过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以具体案例重点讲述了监护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责任等侵权责任,深入浅出地讲述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二是加强公职人员学法力度。举办普法骨干业务培训班,组织公职人员参加法律法规特别是与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公职人员自身法律意识。三是紧扣创文促进普法工作。向市、区创文办报送了创文相关材料,指导村(社区)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争创工作,以创文为契机,向广大公民宣传法律意识,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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