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司法局打造阳光党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执政为民,大力发扬党内民主,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和人民民主监督,最大限度的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加强党在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政能力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澧县司法局党组扎实提高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
召开党务公开专题会议。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承建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了中共湖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施党务公开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常德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澧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会上,全体党组成员认真听取了上级文件精神,并对本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提出了积极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制定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司法局根据澧县县委、县政府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了《澧县司法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方案中成立了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承建任组长,党组副书记胡代荣、党组成员罗春云、党组成员夏记香为领导小组成员。方案中还明确了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党务公开的目标任务。
制定党务公开工作制度。为更好地践行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澧县司法局党组制定了详细的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制度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工作动态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同时明确了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和党务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
上墙党务公开公示栏。县司法局对党务公开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分工、党费收缴情况、廉洁自律规定、为民办实事情况、新发展党员情况等都在党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开。做到了更大限度地公开和透明。(澧县司法局 罗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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