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首次举行刑辩年会
2011年7月26日,常德市第二届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自去年换届以来召开首次全体委员会议。本次会议由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南中思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德芳律师主持,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云华、委员许德林、李德爱、汪辉、陈雪凤、特邀代表吴礼明、雷志峰、梅刚、郭丰、邓立群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刑辩会议受到市司法局、市律协的高度重视,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局工会主席余小萍、市司法局律公科科长、市律协秘书长张丕仪、律公科副科长余颖、市律协副会长丁伟志参加了本次会议。
首先,由郭丰律师组织大家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并讲授了量刑的基本方法和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提示了在诉讼过程中,辩护律师可以提出量刑意见,并说明理由,同时为了规避法律风险,辩护律师可以就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委托有关单位制作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刑辩证据向法庭出示。郭律师还着重提示大家,量刑指导意见不仅在审理阶段有用武之地,在侦查阶段对于是否构成犯罪、构成此罪或彼罪也有重要意义。
然后,由雷志锋律师主讲刑辩律师的风险及其防范。雷律师的发言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李庄再次被指控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案情,谈了他自己对为李庄进行辩护的二位辩护人杨学林律师、斯伟江律师辩护意见的看法;第二部分介绍了广西北海四律师伪证案(杨忠汉、罗思方、梁武诚、杨在新)的最新进展。雷律师提出了对刑辩律师应如何做好自我保护的意见和建议,强调了律师协会与媒体对律师维权的重要性。
最后,由全体与会人员研讨与交流了如下几个方面的热点问题:1、刑事和解制度;2、内审平衡制度;3、刑事案件收费标准及创新;4、刑事案件接案与办案技巧;5、刑法修正案(八);6、关于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和取证权” 的问题。丁伟志律师认为刑辩律师之间要加强交流与学习,取证要讲究技巧,要擅于协调与办案单位的关系。张云华律师认为:刑辩律师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难题较多,当事人要求高,极个别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对律师权利又不予保障,因此,刑辩律师应把握刑事案件对方当事人不突出的特点,寻找案件的突破口,总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成效,不要搞伪证,不要串供,不要暗示犯罪嫌疑人翻供,要多思考,多研究,尽力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汪辉律师对目前我市辩护人准入的问题和刑辩市场净化的问题谈了很好的意见。陈雪凤律师谈到了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问题和与检察院联系机制等问题。梅刚律师着重介绍了自己承办的几件刑事案件,用刑事和解制度化解社会矛盾的体会。吴礼明律师介绍了自己如何防范与化解刑辩风险的问题。到会的其他律师都充分发表了自己对刑辩工作的看法,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参加这样的年会受益匪浅,期待下次集会时间更长一点,内容更丰富一点。
市律公科科长张丕仪指出:一、我们要充分认识刑辩工作的重要地位。刑事辩护是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措施,是提升律师素质的重要途径,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在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具有十分地位重要和作用;二、我们要吸取李庄等人的教训,严肃刑辩纪律,不作伪证,不行贿,不支持违法翻供;三、我们要认真履行刑辩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多开展刑辩工作研究,给全市律师多提供一些指导性意见。
市局党组成员、局工会主席余小萍做了总结性讲话。她说本次年会卓有成效,圆满地完成了预定的工作任务。参会人员对刑辩工作都颇有研究,所发表的意见对全市律师今后如何做好刑辩工作都有很好的指导作用,特别是在本次会议中收集到的许多宝贵意见,有助于今后与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更充分的协商,为律师创造一个良好的执业环境打下一定的基础。最后希望刑辩专业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全市刑辩律师树立一个好的榜样。(转载于常德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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