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在撤并村(居)过程中调整强化人民调解队伍
今年四至六月,桃源县开展了撤并村(居)工作,全县村居数由原来的876个撤并成390个,撤并率达到了53%,与此同时,进行了第八次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在撤并村(居)和换届选举过程中,县司法局加强了指导和督查,从三个方面强化了村级人民调解组织。一是调整充实了队伍,撤并后的村(居)个个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人数由原来的3人调整了3-5人,且调解主任大多是由村支书担任。二是开展了岗前培训,以乡镇为单位分别举办了1-2天的调解主任培训班,学习《人民调解法》及相关知识,增强了其上岗的应知应会的能力。三是落实了村级调解室,配备了桌、椅和办公用品,更换了老式的调委会公章,核制了符合规范的、带编号的原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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