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采取六项措施狠抓司法所建设
今年以来,桃源县司法局针对司法所建设滞后的现状,采取六条措施,切丝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一是把司法所建设列入乡镇综治考核内容,未完成司法所建设任务的乡镇实行综治工作考核“一票否决”;二是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县财政对新建司法所追加2万元配套资金;三是对未建所的,县发改、财政部门一律暂缓申报该乡镇今后其它国债资金建设项目;四是对未建好的司法所,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暂缓配置;五是建所责任到管片领导,司法所建设情况与连片领导的年终考评挂钩;六是县级领导督导。六月中旬召开了有关乡镇的专题会议,拟在8月中旬到乡镇现场督导。
年初,全县尚有12个司法所待建,到目前止,已有3个司法所建成竣工,8个正在建设过程中,1个已经落实并正在筹建过程中。(桃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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