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坚守“西大门” 心中装着“老百姓”
——记南北镇司法所所长周金文同志先进事迹
石门县司法局 陈锦平
周金文,男,现年40岁,中共党员,现任南北镇司法所所长,参加工作近20年来,一直从事司法调解工作。为了湘鄂边境的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他用青春和热血在石门县的“西大门”谱写了一曲司法为民的颂歌。
坚守“西大门”是组织上的信任
2003年,周金文同志从所街乡司法所调到南北镇任司法所所长,这一干就是上10年。
南北镇司法所距石门县城150公里,辖六个村和两个居委会,总人口8354人,与湖北鹤峰县的多个乡镇接壤。在这里土、汉民族群众杂居,生活条件艰苦,人文条件特殊,各种关系复杂,相当一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常常引发矛盾后,几方管不着或几方都不管,治安问题历年令当地政府和司法部门伤脑筋。
周金文到任后,首先想到的是怎样改变这“三不管”现状,他迅速与湖南走马镇、铁炉乡等邻近乡镇联系,每年都签订了《联防联调协议》双方信息共享,涉及两省边界的民间纠纷与矛盾及时通报情况,制定调解与处理方案。这样堵住了特殊地区司法调解两地之间的间隙。
周金文同志对自己的本职工作有一种狂热,南北镇司法所只有2名工作人员,为了照顾59岁的老同志杨森贤,他一人包揽了所里所有工作,从无怨言。他越来越觉得所里的工作已离不开他,他放弃了一次又一次调动的机会,选择了坚守。
守住“西大门”是司法员的责任
司法工作直接关系到当地社会和谐和人民的利益,不是“面子工程”做不得表面文章。“没有真功夫,不揽瓷器活”,俗话说“言轻莫劝人”。周金文深知自己肩上责任重大,没有过人的本领,工作中会寸步难行。他报考了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一边刻苦自学,一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学用结合,很快成了行家里手。
2004年7月的一天,周金文旧病复发,高烧不止。妻子从百里之外赶来照顾他。恰在这时,湖北走马镇金岗村发生了一起离婚纠纷,因女方是南北镇大城村人,需要南北镇司法所前去协调。正在打吊针的周金文坐不住了,这次“联调”他不能缺席啊!他说服妻子后,挣扎着前往走马镇。原来滋事的人见周所长为了他们的事,不顾生命地前来调停,非常感动,双方很快达成了协议,化解了矛盾。
在大深山里办案,每一天几乎都是苦差事,2007年,白竹山村村民康某和丈夫因家庭纠纷跳崖自尽。因涉及多方矛盾,其湖北的娘家人率100多人上门闹事,情况十分危急。
接到报案后,周金文同派出所许烟波所长一同前往,50多公里的山路不说,沿途还要受蚂蟥、五步蛇的威胁。两人风风火火翻山越岭用了10多小时才赶到事发现场。他俩迅速调查情况,制订解决方案,巧妙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使双方达成协议:安葬死者,将死者财产由其女儿继承。两人办完事赶回所里,累得三天之内动弹不得。
周金文同志任职期间,下村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达500多起,调解率为100%,成功率达98%,在办理过的500多起案件中,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这些业绩的取得不仅是他吃苦耐劳的结果,更是他刻苦自学,勇于探索的结果。
心中装着“老百姓” 边界和谐又安静
周金文是一个闲不住的人,没有办案的时候,他除了钻研业务,还经常深入田间地头,企业学校了解情况,宣传法律知识,有必要时给予法律援助。建立了矛盾纠纷流动调解庭。哪里有需要,那里就有周司法的身影!
每学期学校的两次法律知识讲座这成了他多年的必修课,每次他精心准备还带去奖品等极大地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辖区学校无一伤害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在乡村为普及法律知识,周金文同志将《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常识制成普法知识录音磁带,将录音机安装在警用摩托车上,车到哪里喇叭就响到哪里,他骑车走遍了全镇所有村组,受宣传群众覆盖全乡所有人口,这一举措受到群众欢迎和上级领导的好评。
2009年上半年,湖北省走马镇白果村的张重伍承揽了南北镇黑头岩居委会集约烤烟房群建筑业务,施工时不小心从房顶摔下致七级伤残,在与石门县烟草局和黑头岩居委会协商赔偿费用时,双方分歧很大。他找到了周所长请求援助,周所长建议他走法律途径,通过诉讼程序,张某获得了7万多元的赔偿,讨回了公道。
他常常自豪地说:“我经常进村入户,虽然苦一点,累一点,但政府支持我,群众信任我,值得!”
这就是南北镇司法所所长周金文同志,他十几年如一日,以所为家,以群众的利益为重,在这两省的交界处,在这崇山峻岭之中,他任劳任怨,默默无闻地工作,用幸劳和汗水守扶着百姓的和谐与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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