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线路”不规范酿事故,主动调解化纠纷
6月11日,汉寿县罐头嘴镇聂家山村,发生一起因村级广播线和农用三相低压电线绞在一起,而造成的电击死亡事故,引发家属闹事。经当地司法所积极妥善处置,才得以平息。当日下午5时许,罐头嘴镇聂家山村村民陈某,在水塘洗手时,不幸被一端与农用三相低压电线绞在一起,一端掉在地上的村里广播线电击死亡。事发后,陈某家属悲痛万分,向电力部门和村委会讨要说法,并准备抬尸闹事。当地司法所长陈文得知后,迅速联系相关部门及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耐心细致地做死者家属工作,并表示这是一起有责任方的安全事故,司法所一定会给你们家属一个说法,请相信司法。随后县安监局依法划分了责任,县电力局农电公司承担此次事故50%的责任,聂家山村承担此次事故50%的责任。责任划分出来后,陈所长立即组织三方进行了调解,通过4天3夜的反复工作,最后陈所长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条……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总额不得低于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最终以35万元的赔偿款达成了协议,死者第二天顺利安葬,家属得到安慰。(汉寿县司法局 王伟 陈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