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公证处:“四项措施”强服务
2015年津市市公证处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大力加强公证行业规范化建设,推动公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狠抓作风建设,提升公证队伍素质
通过每周五的例会,深入领会各类会议精神、上级政府的安排部署,使每位干警在作风建设上有一个更高的层次。领导干部更要以“人人都是津市形象”为目标,坚持做好“五个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开拓创新、带头克难攻坚、带头服务群众、带头勤政廉洁,杜绝工作中的“懒、庸、软、散、贪”现象,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并且不定期的开展公证质量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对因办理公证引起的纠纷进行自查,对典型案例进行探讨、分析和学习。
二、严格质量管控,提高公证影响力
一方面,津市市公证处公证处立足民本,打造“阳光服务窗口”。为实现人民满意目标,进一步提升公证影响力,津市市公证处建立了多元化的评价体系,让群众对公证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办事质量等服务内容进行评议,并将群众评议结果纳入公证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旨在真正满足群众所需所想,不断提高公证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严把质量关。公证质量是公证的生命线和发展的基础,要继续巩固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成果,强化质量监管,提升公证质量。教育和引导公证人员牢固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以质量求信誉的理念,并重点做好三查:严防、严查、严处,加强公证质量的监管措施,纠正不规范执业行为。
三、重点加强宣传,展现公证形象
2015年津市市公证处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考虑到如今百姓对公证的需求很大,他们迫切需要了解相关的公证知识。为此,今年以来,市公证处在狠抓公证员业务能力建设的同时,也结合各自实际,印刷了各类公证宣传资料,组织公证人员赴农村宣传公证知识,主动将公证知识带到群众中去,为群众送法律书籍、发放简报、散发传单、提供法律咨询、现场解答农村法律法规问题、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发放答题奖品。通过一系列的活动,扩大了公证工作在我市的影响力,形成了各级领导重视公证工作,人民群众知晓公证并积极按正规流程办理公证的良好氛围。
四、优化服务方式,提供优质服务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法律援助活动确实增强行业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同时注重公证工作下移,将公证工作进一步深入基层,积极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活动。一是开展公证法律义务咨询活动,广泛宣讲公证法律制度的意义和作用。二是开设便民服务窗口,为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方便群众公证法律咨询。积极开展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办理上门公证服务活动。三是在开展公证服务中,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针对经济困难的群众,予以减免公证费用,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津市市司法局 颜甲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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