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大坪司法所强化四项措施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3月份,澧县正式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大坪司法所正式接管了6名社区矫正对象。为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等问题,澧县大坪司法所坚持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强化四项举措,取得了有效的成绩。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5月份,大坪乡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了社区矫正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通过调查核实,摸清矫正对象底数,填好《矫正对象登记表》,建立档案,制订矫正方案。并建立矫正活动场所开展政策法规教育,邀请司法局业务部门作业务指导,规范了操作规程,同时建立以专职队伍为主体,以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社区矫正网络。工作中做到“知、细、严、情”,搞好社区矫正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
完善工作体系,开展监管教育工作。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建立工作联系会和联络员制度,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与镇综治办、派出所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使社区服刑人员能认罪服法、服从监管,防止出现脱管、漏管问题,不发生重新犯罪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截止7月份,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日常监管教育中,思想认识上均有崭新的变化,能自觉接受监管,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认真摸底调查,强化管理监控职能。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调查摸底的同时,指导各村对辖区内五类服刑人员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与此同时,多次走访各村,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政府及村(居)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思想认识、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得到上级业务部门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规范矫正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强化对社区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教育,上半年,联合大坪派出所等部门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到敬老院开展公益性劳动。有效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效果,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规定,规范日常监管行为,加大帮扶教育力度,提高矫正质量,有效防止重新犯罪问题的发生。(澧县司法局李小林 柳玉清)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