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司法局强化领导班子队伍建设树形象
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一个单位为人民服务能力的大小取决于单位领导班子能力的强弱。为打造“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团结奋进”的领导班子,近年来,澧县司法局领导班子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始终坚持把“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持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教育,增强班子队伍的综合素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在“加强学习、民主决策、反腐倡廉”三个方面树立了良好形象,为全局上下当好了班长、树好了榜样。
加强学习,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决策水平。近年来,按照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坚持打造为政清廉,端正党风好;团结协作,相互支持好;开拓进取,完成任务好的领导班子队伍,提升了“站起来能说、坐下来能写、出门能办事、下基层能指导”的工作能力,基本形成了 “团结、廉洁、勤政、高效”的工作氛围。澧县司法局始终坚持“一把手”抓学习的领导责任制,采用个人学习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法,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理论知识,努力做到理论学习与实际运用相结合,特别是结合今年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教育实践活动以及纪念“建党90周年”活动,以“讲学习、善学习”的学风,在司法行政队伍中起到率先垂范作用,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今年,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2011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针对热点、重点问题,通过不定期的班子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课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等重要理论。加强领导干部必备的科学、文化、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尤其是在开展“千名干警下基层”活动中,局领导班子提出“班子领导下基层,服务民生促发展”的口号,带头学习、带头讲课、带头调研、带头下基层指导工作,组织4个服务小组分别由4位党组成员带队到基层站所开展调研并深入乡镇、村居进行讲课。通过学习,使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业务决策水平有了新的进步,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推进,与基层的联系更加密切。
民主决策,坚持了集体领导与分工协作相结合。近年来,局领导班子成员能坚持做到经常汇报思想、交流情况,总结个人工作,找出存在问题。在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互勉共进的同时,对涉及阶段工作计划、贯彻政策方针等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能坚持做到及时召开会议、讨论审议、集体决策;在讨论问题时,能创造宽松的民主环境,让班子成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形成集体领导、集体决议的良好氛围,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杜绝重大决策失误;坚持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坚持在集体领导中出战斗力、出生产力、出凝聚力,树立起了班子领导的形象和权威,增强了集体领导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同时,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关系,强化了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股室业务工作,凡是职责范围内的事情,班子成员能做到独立负责、正确决策。班子成员做到严于律己,工作上不怕条件艰苦,不贪图个人享受,遵纪守法。
反腐倡廉,继续加强了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局领导班子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坚持立足源头治本,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廉政建设,确保班子清正廉洁。提高思想认识。狠抓班子廉政学习教育,从思想上筑牢反腐防线。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局领导班子通过正面教育与反面剖析相结合、自我学习与座谈交流相结合等方式经常性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通过党风廉政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了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能力。强化领导责任。今年初,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落实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局党组书记、局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强化职责监督,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为保证领导班子的廉洁高效,县司法局及时完善制度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财务、财产、接待、车辆等管理制度,强化了政协民主监督、行风监督员的监督职责,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有效地实现党内党外监督,增强了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的能力。(澧县司法局李小林 柳玉清)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