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正式启动
5月27日早晨7点,在金辉色的晨光中,澧县街心花园广场彩旗飘扬,宣传司法公正的八条标语在彩球的牵引下悬挂在广场上空。澧县“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正式启动的大幕立在广场中央格外醒目。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根据《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方案》的安排,澧县“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以下简称“活动”)于今日正式启动。
“活动”仪式上,副县长胡彬彬宣读了“活动”启动方案。胡彬彬指出此次“活动”的主题是:推进依法履职、廉洁司法、公正司法、文明司法、规范司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每年由组委会确定一个重点,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及县司法局围绕其开展工作。同时为了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澧县“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组委会,组委会由县委书记彭孟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颜学锦任顾问,成员单位由县委办、县政府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等16家单位组成。
胡彬彬对2011年澧县“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的开展作了明确部署并提出了要求,明确活动从5月初至12月底,分组织发动,重点推进,处理总结三个阶段进行。要求各相关单位一是要精心组织,各司法机关要根据组委会的要求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做到“一把手”亲自抓;二是要营造氛围,要切实加大活动的宣传力度,增强活动的群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三是要创新方法,各司法机关要科学制定活动方案,有针对性地细化和量化活动的各项指标,并将其纳入全年工作考核目标;四是要注重实效,各司法机关要按照活动要求,根据相关法规和制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正、司法不廉洁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会上,公、检、法等单位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澧县司法局李小林 柳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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