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三项举措,推进创先争优
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汉寿县司法局坚持从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着力突出培树典型、服务民生和建强队伍三个重点,推动了全县司法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一、在培树典型上有新亮点。近年来,司法战线干部职工勤奋工作,涌现了一大批先进个人和单位,如:太子庙司法所长张先国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蒋家嘴司法所被省司法厅授予“规范化司法所、全省人民调解化解矛盾攻坚活动先进单位”、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获省司法厅颁发的“优秀人民调解卷宗”奖,干警邓剑平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局机关被县政府评为2010年度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等等。2011年,该局确定以“司法行政,科学发展”为主线, 采取榜样示范、以点带面模式,切实发挥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实现以优创优的工作局面。
二、在服务民生上有新突破。坚持把群众呼声当做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一是充分发挥律师服务团作用。紧紧围绕扩大内需、结构调整等工作,及时开展政府法律服务,主动化解上访纠纷多起。通过分批、分期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园区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共挽回经济损失近4780万元。二是切实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水平。以实施《人民调解法》和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为契机,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机制。2010年,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13起,预防群体性上访10起,制止群体性械斗25起,防止纠纷引起的自杀3起,预防民转刑案件23起,为全县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三积极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以罐头嘴镇张家汊村为示范点,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努力扩大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覆盖面;同时,制定“六五”普法年总体规划,改进普法评估考评办法,深入开展“专法普教”活动。
三、在建强队伍上有新举措。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支撑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根本。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并下发《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对机关干部工作实行量化考核、绩效管理,并严格兑现奖惩,增强了机关工作效能;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在加强干警法治教育的基础上,今年5月对基层司法员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多方筹资近40万元,为乡镇司法所、机关二层单位统一配备笔记本电脑,改善了干部工作环境。三是改善干警待遇。年初,该局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二层单位人员进行了调整,并切实解决了7名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问题,大大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汉寿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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