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意外死亡 寻求法律援助获赔49万
2011年4月25日上午11时许,汉寿县丰家铺乡司法所长雷国勋接到本乡柳溪村罗家组哭不成声的肖某在电话称:“自己的老公张亚斌(化名)在长沙无辜被车撞死,公公和婆婆是残疾人,小孩只有2岁,要求司法所及时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
丰家铺司法所接到求援后,立即查明:张某(死者),男,23岁,家住丰家铺柳溪村罗家组,2010年9月到长沙从事水电安装工作,于2011年4月25日,在街道上行走时被一辆水泥罐车撞死(本次事故系长沙万家丽路4.25特大伤亡事故),死者父母俩为残疾人,小孩还只有2岁,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司法所长雷国勋会同死者的7名亲属立即赶到长沙,看到死者后,家属情绪十分悲愤,司法所长雷国勋看到此情形,立即找当地相关负责人了解事发经过、明确事故性质、衔接协调相关事宜。了解到此次特大事故造成了5死6伤,肇事者已经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而且当地的街道办事处已经出面协调此次事故。司法所长雷国勋为防止家属发生过激行为,紧接着找到当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协调,请求当地街道办事处先其考虑张某(死者)家庭困难,运用诉讼程序,赔偿金可能难以及时到位等原因,先前由肇事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协调下,当地街道办事处也考虑到事故严重,为了维护稳定,愿意先行承担肇事方责任范围内的经济补偿,经过先后几次与当地街道办事处的负责人座谈协商,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最终与达成先行赔偿协议:由当地街道办事处一次性先行垫付死者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抚养费、赡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费共计49万元。拿赔偿款后死者的父亲一手拉着雷所长的手,久久不愿松开,感动地留下了热泪。雷所长的及时法律援助,也得到了当地街道办事处高度赞赏,当地街道办事处的领导说:“没有你们司法所的帮助,可能问题处理很吃力”。
丰家铺乡司法所长雷国勋在以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上,为民之所想,为民之所急,以最快捷的方式,为辖区内外出务工人员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赢得社会的广泛赞誉。(汉寿县司法局王伟 雷国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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