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司法局多举措落实上级会议精神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政法工作会议、全市司法行政暨专法普教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司法行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落实,鼎城区司法局结合实际,注重在工作结合上下功夫、做文章,采取多种举措,推进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激活一支队伍。突出抓了基层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重视与支持,在乡镇公共事业管理站设置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并通过公开竞聘的形式聘任了23名非公务员身份司法所长为专职人民调解员,专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实行工资打卡发放,按事业单位人员落实“两险”及福利待遇,归口纳入乡镇司法所人员管理,充实了基层司法所力量。
(二)建立一套制度。针对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管理比较松散、工作机制不顺畅、制度不健全的现状,突出抓了建章立制工作,积极运用制度和机制管人管事,并使之成为一种常态。通过采取酝酿起草、分组讨论、反复征求意见、党组反复研究、网上公示质询等形式,集群众智慧,先后制定出台了《2011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绩效考评细则》、《2011年司法局机关个人、股室规范化管理与绩效评估办法》、《司法局管理制度汇编》。具体细化、量化全年各项工作指标,落实工作责任,确立奖惩标准,提高工作效能。在对乡镇司法所的考评中,把全区33个乡镇司法所按人口、区域、民社情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区分为A、B两大类,实行分类考评,考评结果与公用经费相挂钩。在对局机关股室和个人的考评中,采取考核指标量化到人、工作绩效换算成分、单位个人捆绑推进的手段,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能。两项考评工作采取一月一小结,一季一讲评、每半年一总评的方式进行,考评结果直接在司法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坚持日常考评与集中考评相结合、评估结果与分类排名相结合、分类排名与各类评先评优评“五星”相结合,真正实现以考促工作、以考立标准、以考定奖惩、以考树典型的目标,使考评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同时,围绕政法机关联带包创精细化管理、“统定包保”规范化管理和行政执法质量管理三大管理制度,具体细化各项内容,规范统一各项管理,建立健全依制度管人管事机制,向管理要战斗力,向管理求绩效。
(三)组织一次评选。以《人民调解法》实施为契机,组织开展全区“十佳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采取动员、申报、考察、公示、审批和表彰六大步骤,从乡镇(农林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中评选出全区“十佳人民调解员”,大力进行宣传表彰,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报导,树起一批典型,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切实激发基层调解队伍活力。
(四)开展一次调研。结合鼎城今年确定为全省社会管理创新四个试点区县市之一的实际,组织机关、基层围绕“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社会管理工作创新”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查找当前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围绕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目标,精心谋划新年司法行政工作创新举措。今年,准备重点打造两大特色和亮点工作:一是继续打造“矛盾纠纷调处指挥中心”品牌特色和亮点,使品牌更响,特色更特。从机构设置、人员力量、工作场地、经费保障、“三级”网络、“三调联动”等六个方面不断加强工作力度,切实提高矛盾纠纷调处能力和水平;二是在继续深入开展“专法普教”活动,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手段上推出新特色、打造新亮点。结合“善卷故里,幸福鼎城”建设和全国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开展好“四大”主题活动:第一,邀请国内知名法律专家和教授就新近实施的《拆迁条例》、《国家赔偿法》、《侵权法》等新法律法规为区委中心学习组开展一次主题法制讲座;第二,组织开展一次全民法律知识竞赛;第三,开辟《德与法》专栏节目和法制短信征集与传播活动;第四,以《人民调解法》、新《拆迁条例》为主要内容,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村居、进农户活动。突出这两部专法的宣传教育。
(五)组织一次巡查。结合乡镇司法所一季度开展工作情况督察,组织开展一次上级各种会议精神巡回宣讲及检查督导活动。局机关成立两套班子集中一周时间进行,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司法所,进一步帮助基层司法所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确立新年度需打造的亮点及特色工作,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
(六)搞好一个活动。坚持以党建总揽司法行政工作,集中一个月时间,广泛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党员春训动员大会;组织一次“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主题演讲比赛;组织一次党员骨干集中学习;开展一次党员谈心活动;召开一次高标准民主生活会;签订一份《党员承诺书》。全面提高党员骨干的党性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真正使党员骨干成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带头人、领头雁。
(七)服务一个中心。围绕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开展一次集中法律服务。以区矛盾纠纷调处指挥中心为主牵头,组织部分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及法援、宣教、基层等股室精干人员组成专门工作队伍进驻灌溪工业园,积极为园区中联重科技扩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依法向企业、拆迁户宣讲新的《拆迁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为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生产经营提供法律保障;依法做好被拆迁对象思想工作,积极运用法律专业知识解决拆迁中的各类法律问题,促使被拆迁对象依法依理表达利益诉求,促进和谐拆迁,企业、社会和谐发展。(鼎城区司法局办公室 鲍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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