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召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教育整顿会议
为了进一步整顿全县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秩序,4月28日,召开了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教育整顿会议。此次会议旨在落实《湖南省司法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保障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基层法律服务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会议由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谈先国同志主持,分管基层的负责同志和基层股的全体成员及全县3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会议。首先由基层股股长杨海娟同志解读了《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湖南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下发了《湖南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等学习资料169份,为了进一步规范他们的执法行为,并组织学习了《常德市政法系统执法监督管理办法》。 其次,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伍娥组织学习了《湖南省司法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明确召开这次教育整顿会议的重要意义,重点强调要进一步规范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组织形式和设立条件,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基层法律服所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的指导管理,及时有效处理好违纪违规案件和信访投诉案件,真正解决好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并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最后,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谈先国强调,一是法律服务要紧扣“服务”主题,要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依法决策、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稳定。二是法律服务要突出“管理”手段。要严格落实“四统一”制度;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规范所内财务管理、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执业范围。三是法律服务工作者必须加强自身建设。要爱岗敬业、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严守纪律。要加强岗位培训和宣传推介,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升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水平,更好地为和谐汉寿建设作贡献。 会议的同时,采取民主推荐的方式推选了六名常德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和一名理事候选人。(汉寿县司法局杨海娟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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