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三员” 服务好村级换届工作
目前,为保障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汉寿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职能优势,全面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当好“三员”,服务好换届工作。
一、当好“宣传员”,营造良好的民主法治氛围。罐头嘴司法所切实发挥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与民政所、派出所等单位配合,重点加大对《宪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和谐的法治氛围。在宣传形式上,结合农村工作实际,采用选举前的会议、标语、广播、宣传栏、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和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将有关换届选举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积极营造良好的选举氛围。所长陈文利用自己在张家汊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联点的优势,开展入户宣传,达到以点带面的目的。使全镇人民群众真正明白村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
二、当好“调解员”,维护选举期间的社会稳定。村委换届选举,根据以往经验,选举中很容易出现矛盾纠纷,甚至可能出现群体上访事件。加强与村人民调解组织的沟通,实时掌握矛盾纠纷动态,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影响换届选举正常进行的重大矛盾纠纷、突发事件,积极协助镇党委、政府和所驻村做好疏导、说服、处理工作。对随时出现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采取防控措施,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力争使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村委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太子庙镇司法所长张先国,利用休息日,逐村逐组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到目前为止,共排查纠纷9次,化解矛盾4起。这次村委换届选举前全县已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近百起。
三、当好“服务员”,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在选举准备期间,各基层司法所,充分发挥自身法律知识优势,通过驻村帮助把法律贯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选举准备工作和选举期间,对群众提出的换届选举以及土地流转、山林承包、征地拆迁、婚姻继承、宅基地管理等农村热点法律问题,及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帮助他们释疑解惑;对利用宗族派性操纵选举、利用钱物贿赂选举、利用邪恶势力破坏选举的纠纷苗头,及时进行说服教育,使广大村民都能以正确的态度对待选举,正确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氛围。(汉寿县司法局黄建斌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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