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司法局加强民调工作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出新招
4月27日上午,县司法局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会上局长刘承建组织学习了县委政法委《关于一季度人民群众满意率抽样调查反映问题的交办通知》(澧综交字〔2011〕50号)有关规定。就如何加强民调工作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为工作目标,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会议研究决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在队伍建设、法制宣传、调处工作、活动推进、工作执行等五个方面下大力、响重锤,确保提升民调工作立竿见影。
加大队伍建设力度。一是加强队伍作风整顿。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要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无特殊原因必须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必须严肃着装,不得干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司法局对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到岗到位及着装情况进行随时督查,及时处理。二是加强业务素质培训。为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电脑办公和矛盾纠纷调解能力,局党组决定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训后小考、会前抽考,轮流上课及现场观摩矛盾纠纷流动调解等方式提高业务素质。三是强化服务群众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以群众的眼光去认识问题,用群众的观点去分析问题,按群众的意愿去解决问题。对矛盾纠纷调解采取“首问负责制”,对信访事件采取“受理登记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就地解决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在处理信访事件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推卸责任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司法行政干警,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同时,每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全年必须到三分之一以上的村(居)采取多种形式(如参加党员群众代表大会、走访座谈征求群众意见等)进行公开亮相,以此提高知名度。
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创新形式开展宣传,通过创建短信平台、采用飞字幕、摄制电视专栏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务求实效开展宣传,结合5月农村法制宣传月、9月法制宣传教育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城乡专法普教”活动的开展,以乡为单位到集镇发放法律宣传册,继续完善“万米法制长廊”建设,在公众场合建造固定的法制宣传墙报。与宣传部、文化局、教育局等部门加强衔接,结合电影下乡,组织律师宣讲团进行不同层面的法制宣讲,对乡镇党员干部安排专门律师进行授课。
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从着力维护社会稳定角度出发。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走访活动,下发矛盾纠纷调解摸底表,主动深入到村、组、农户,及时了解各类矛盾纠纷,力求做到 “定分止争、案结事了”。要求每个乡镇必须进行1次以上流动调解庭现场矛盾纠纷的调处。
加大活动推进力度。组织开展各类评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十佳人民调委会、十佳人民调解员的“双十佳”评选活动。对人民调解卷宗、法律援助案件、公证、司法鉴定、律师办案等卷宗进行评选,同时对优秀案件也进行评选活动。开展民意模拟调查。暑假期间,组织专人对司法行政系统的民调工作进行民意调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组织整改。
加大工作执行力度。严明纪律要求,做到奖惩分明,对满意率居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满意率居后的单位和个人,局党组将进行警示谈话。并将民调满意率纳入年终五星级干警考评。
(澧县司法局李小林 柳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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