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三到位”公证服务模式 发挥优势 服务稳定
今年来,常德市司法局大力指导全市公证机构紧紧围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服务稳定这一重点工作,通过完善“三到位”公证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公证预防化解纠纷的前置作用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专业优势,不仅彰显了公证社会公信力,也彰显了公证机构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一是公证前宣传到位,做好前期预防。在公证咨询、申请受理前期,公证机构发现受理事项存在矛盾纠纷,及时向当事人明确权利义务,分析潜在矛盾和纠纷隐患的根源,对利益相关方存在的分歧、冲突加以调解和妥善处理,不把矛盾拒之门外,防止矛盾隐患流向社会,升级恶化。同时深入开展公证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政府重点工程活动,将公证服务的触角进一步向社会延伸,向矛盾纠纷集中地延伸,积极引导群众运用公证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纠纷隐患。二是公证中审查到位,消除纠纷隐患。全市公证机构严格办证程序,认真对证明材料审查核实,对不真实、不合法,或可能产生社会负面影响、激发社会矛盾的公证申请及时予以拒办,对涉及欺诈犯罪、危害社会稳定的事项,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同时大力推行“证调结合”模式,通过办理人民调解证据保全公证、调解协议公证等多种形式,将人民调解成果经过公证转化为人民法院的执行依据,使调解软手段成为硬措施,达到了节约司法资源、增强人民调解和公证工作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多赢目的。三是公证后监督到位,确保公证公信力。在出具公证书之后,切实加强对公证事项的监督,畅通公证争议投诉处理渠道,预防、化解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今年来,我局通过开展了“百案评查”、“全市公证质量大检查”、“公证质量回访”等多项活动,切实加强对公证质量的监督,并在公证律师科设立了律师公证投诉举报热线,在确保公证公信力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我们还大力倡导公证从业人员对所办案件开展事后跟踪服务,在如何充分发挥公证文书的效用上下功夫,真正做到让当事人满意。据统计,2010年全市共办理公证9295件,其中办理涉及遗产继承、产权纠纷类公证726件,涉及经济类纠纷公证3158件,做到了公证办案质量零投诉、零撤销,在诉讼、仲裁、司法鉴定等司法实践领域采信率达99%,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